收賄5162萬!檢斥收賄立委自甘墮落【立委起訴2】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來源:資料畫面(中間男子為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
剪接:謝凱萱
編導:謝凱萱

台北地檢署今(21)日偵結起訴立院收賄案,起訴名單上也進而曝光立委蘇震清等人收受賄賂的犯罪所得金額,總收賄金額高達5162萬餘元,檢方也罕見地在起訴書中長達10頁的篇幅來痛斥,收受賄賂的立委玩金權遊戲、自甘墮落,甚至淪為前太平洋流通董事長李恆隆所豢養的家臣。

起訴指出,立委蘇震清收賄金額2580萬元為最多,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100萬元,立委廖國棟790萬元,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180萬元,立委陳超明100萬元、立委趙正宇238萬餘元,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嘉騏1100萬元,白手套「是知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700萬元,總金額高達5162萬元。

檢方也引用法學教授李鴻禧《現代議會制度之生理與病理的比較憲法研究》,並痛斥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等人,身居廟堂高位、手執立法權牛耳之立委,猶然耽溺於以財賈權、以權斂財之金權遊戲,為謀私利而與權貴財團朋黨比周、言曲使私。

檢方也斥責,立委本應兼衡「全民」之共同利益行使立法權,自詡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然竟自甘墮落,期約、收受金錢賄賂來變賣國家公權力,為李恆隆以金錢豢養之家臣!

檢方更痛斥,蘇震清等人肆無忌憚假行駛立委職權之威勢, 更將此份權力濫用為「鞭繩」,恣意、氾濫以協調會、公聽會、業務說明報告、質詢、預算審查名義來「釜底抽薪」,多次騷擾與恫嚇,冀圖相關部會在不堪壓力下,變更即有見解,來謀求李恆隆「一人」最大利益,竟不惜為其奪回太流公司經營權之目的量身提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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