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7月底全台檢察官年度大調動 「蔡佩玲條款」恐限制檢察官升遷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說明:法務部外觀,鄭存廷攝

7月9日將公布全台地檢署一審主任檢察官缺額,去年最備受爭議的,就是調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組長的檢察官蔡佩玲,因被納入「遺珠組」獲入圍,未料名單出爐遭基層質疑「反民主」,最後部長蔡清祥改命蔡任他職;今年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祭出「蔡佩玲條款」,建議調辦事檢察官應先回任一審2年,方可調升主任檢察官,似乎讓調辦事檢察官的升遷問題已然浮上檯面。

2018年3月,法務部函頒《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官及主任檢察官遴選要點》,增訂由各地檢署票選自己的主任檢察官候選人,讓票選主任成為常態,而名單提報檢審會通過後,再由蔡清祥圈選,多半也尊重各地檢署順序。

每當投票前夕,欲角逐一審主任檢察官的人賣力拉票,卻造成不諳交際的檢察官吃悶虧,受害最深的莫過於無暇回原單位拉票的調辦事檢察官,去年最具爭議的例子,就是前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組長的檢察官蔡佩玲。

蔡佩玲多次協助行政院修正《洗錢防制法》,更多次讓台灣通過反洗錢國際評鑑,去年檢審會民選委員破例將她納入遺珠之憾的名單中討論,並決定排進主任入圍名單,未料遭到基層抨擊「黑箱作業」,蔡清祥最後改命蔡原地直升洗防辦執行秘書,由於該職缺一向由高檢署檢察官兼任,蔡佩玲因此也被視為擢升。但蔡獲調升不久後,就獲富邦銀延攬。

前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蔡佩玲(中),去年因角逐一審主任檢察官被納入遺珠組後入圍,而引發爭議。圖:毅傳媒資料照

全台各地檢署檢察官年度大調動預計7月底公布,身為檢審會官派委員的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高碧霞,也在此前提出「一審主任檢察官」提名建議,卻也被檢察界認為,似乎略為不利調辦事檢察官的升遷。

該份提名建議的第1點載明,目前調升一審主任名單,由各地檢署檢察官票選決定人選及排序,各地檢署檢察長也表示尊重,然因檢審會現行制度的票選委員多於官派委員,造成票選決定推薦名單,就是入圍供部長圈選名單。

「官派委員即使有不同意見亦無力回天,因此,個人建議票選委員固然背負選民壓力,仍請秉持擇優選才之心,審慎決定推薦名單。」高碧霞也點出各地檢署在票選前夕,面對人情壓力的選舉隱憂。

高碧霞也建議,調升一審主任者須具備地檢署各專組含公訴、執行案件,及二審辦事等歷練,也須有指揮偵辦重大案件及製作書類,因目前一審檢察官偶將書類交予檢察事務官製作,不僅弱化檢察官功力,亦難認有審閱書類能力。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官派委員高碧霞,認為有意角逐一審主任檢察官,必須具備指揮重大案件的歷練,圖為勞動基金弊案主嫌游迺文。圖:毅傳媒資料照

而高碧霞也點出最關鍵的一點,也被檢察界戲稱為「蔡佩玲條款」,要求調行政部門辦事者,若有意角逐一審主任者,應先回任一審檢察官至少2年,熟諳一審檢察官實務後,才可調升主任;高也直言,「否則恐難督導群眾」。

高碧霞也期望,未來一審主任缺額討論時,希望能加入二審檢察官考評資料做參考,針對各檢察官承辦具體個案製作考評表,建議結案後由書記官上網登錄,逐月統計,就負評考評表來追蹤其正確性,來供作調升參考指標。

不過,高碧霞所提出的建議,尤其「蔡佩玲條款」在檢察界引起正反聲浪。

檢察總掌江惠民(右)曾建議法務部研擬內部機制,提供調辦事檢察官不同升遷管道,供法務部長蔡清祥(左)圈選。圖:毅傳媒資料照

一名基層檢察官認為,調辦事的檢察官跟一般陽春檢察官,顯然是站在不同的起跑點上。調辦事者容易獲得部內高層青睞,相較起基層辦案辦得要死,難得獲得升遷機會,卻被調辦事擠下排序,若限制調辦事回任,才能彰顯公平性。

然而,也有調辦事的檢察官持不同看法,認為不少調辦事者遠從從中南部地檢署調到法務部服務,況且一審主任採各地檢署票選,平常被行政事務卡死,鮮少回去原地檢署拉票「Social」,若設下回任限制條款,未來只要調辦事者恐與升遷絕緣,誰還會想調辦事呢?

事實上,檢審會官派委員、民選委員雙方多次展開激辯,檢察總長江惠民曾建議法務部研擬內部機制,由次長組成遴選委員會,提供調辦事檢察官不同升遷管道;不過,基層檢察官組成的「劍青檢改」認為,可由檢察長意見或部長推薦等方式,送入檢審會民選委員會前會中討論,至今法務部對此仍無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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