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潘千詩
圖:翻攝羅育祥臉書
犯下震驚社會的「新竹密室囚少女」案、「保全界李宗瑞」羅育祥,一審遭重判11年6月,羅男沒有上訴,全案日前確定後,檢方聲請與前案定應執行刑。高雄地院裁定,羅育祥總共要關21年9月。可抗告。
32歲的羅育祥2018年間因涉犯下藥性侵2女案,遭北院判處10年,為躲避牢獄,他讓19歲的妻子向警方謊報失蹤,他則躲到母親位於新竹縣竹東鎮的透天厝加蓋密室,結果又於去年8月間再犯誘拐高雄14歲少女案,並將少女囚禁在竹東透天厝密室中長達66小時,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今年6月初,高雄地院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11年2月、偽造文書判處8月,合併執行11年6月,羅男沒有上訴,全案於6月30日確定。檢方日前聲請定應執行刑。
高雄地院認為,羅男後案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犯行,是在前案確定當日犯案,不能合併執行,僅將偽造文書與前案合併,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0年7月,加上不能合併的11年2月,總計要關21年9月,比原本10年加11年6月的刑度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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