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董事改選惡鬥 獨董告副董結果出爐!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照片來源:李紀珠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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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董李勝彥不滿李紀珠兼任元富董事且坐領高薪,多次在董事會上砲轟李紀珠,未料李紀珠回嗆李勝彥是誣指新光董座吳東進「違反且違法董監事會決議」,李勝彥怒告李紀珠妨害名譽。北檢認為,李紀珠發言未構成妨害名譽,且兼任董事未違反法人決議,薪水符合金融圈行情,今(12)日給予不起訴處分。

高齡70歲的李勝彥現為新光金(2888)獨董,曾為中央銀行業務局長、台銀總經理、輸出入銀行理事主席、台灣銀行總經理。今年60歲的李紀珠則擔任過金管會副主委、中華郵政董座、台灣金董座、新光金總經理,現為新光金副董、元富董事。

2016年,吳東進延攬李紀珠接任新光金總經理後,引發新光金老臣不滿,也引爆新光金大公主吳欣盈與李紀珠「二個女人的戰爭」,即便李紀珠在一年多後去職,吳東進也指定李紀珠兼任元富董事,以補齊李紀珠不夠的薪資。

今年新光金董監事改選前夕,李勝彥多次在董監事會議槓上李紀珠,質疑李紀珠違法兼任元富董事,甚至嗆董事會其他成員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責和公然放任,屢屢公開在媒體上反對李紀珠擔任下屆新光金董事候選人。

新光金也曾以金管會函示李紀珠兼任元富董事未違反金控法,但李勝彥未接受此番解釋。去年6月21日,李勝彥在董監事會再度開砲,李紀珠憤而回嗆李勝彥誣指吳董事長是「違反且違法董監事會決議」、「不處理此事」等等,李勝彥認為李紀珠在董事會上當眾侮辱他,憤而提告妨害名譽。

北檢認為,李紀珠的發言未構成妨害名譽要件,及吳東進指定李紀珠為新光金控旗下元富董事,也未違反金控法與法人決議,況且李紀珠一年薪水5000萬元,符合金融圈行情,罪證不足下,今日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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