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案起訴 游迺文、唐楚烈遭建請重判【勞金弊案】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來源:毅傳媒資料室(圖為勞金局官員游迺文)

勞動部勞金局官員游迺文,涉嫌接受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等人的賄賂、宴飲,挪用勞動基金繞過交易室,違規致電代操券商,來下單炒作遠百公司股價。臺北地檢署今(8)日偵結,游迺文、唐楚烈等12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證交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罪起訴,以及宣告沒收游迺文及寶佳資產、嘉源投資的不法所得,約莫2.7億餘元。

另外,同案遭起訴的人有寶佳投資主管邱裕元、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復華投信基金經理人劉建賢、復華投信研究員陳舟倫、統一投信資深副總闕志昌、基金經理人孫民承、郭士慶、研究員余建業、群益投信資產管理部專業副總經理謝志英、群益投信研究員湯明真等人。

檢方更痛斥,游迺文身為勞金局要職,明知勞動基金運用成效攸關廣大勞工權益,不僅不知保持清廉操守,僅為圖謀私人利益,竟對內霸凌下屬,對外仗勢濫權,且犯罪後仍多方飾詞狡辯,犯後態度亦屬不佳,請予從重量刑。

檢方也斥責,唐楚烈、邱裕元均為寶佳資產的高階管理人,應將公司所擁有的龐大資金運用在合法正當投資範疇,竟妄圖藉由不法手段牟取私人利益,顯見法治觀念甚為薄弱,均請從重量刑。

此外,寶佳公司、嘉源投資等業者涉嫌勾結游迺文,來指示有代操勞動基金全縣的投信業者以炒作遠百公司股票,從中獲得的不法所得,包含實際上已實現獲利金額約為1億7814萬7104元,至於尚未實現獲利之「擬制性所得」,為9201萬2967元,令勞動基金損失超過2.7億元,檢方均聲請宣告沒收。

臺北地檢署今(8)日偵結起訴勞動基金弊案,包含寶佳資產執行長唐楚烈等12人在內,均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圖:毅傳媒資料室)

目前游迺文、唐楚烈、邱裕元,及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基金經理人劉建賢,均在押於看守所,也將在今日上午移審至臺北地院,由於唐楚烈等4人羈押期限將在11日屆滿,北院今日下午將對此召開延押庭,來裁定是否准押。

全案起源於,勞動基金高達4.4兆元,游迺文可自行營運與委託管理的部份近20%,游迺文遭到勞金局權益證券科職員告發,違規繞過交易室來下單投信業者買進遠百股票,進而向政風單位告發,更被檢廉查出游迺文涉嫌收受唐楚烈等人的宴飲招待,而挪用勞動基金來指示統一投信、群益投信等業者,針對寶佳持有的遠百公司股票下單。

檢廉查出,游迺文去年8月12日 要求利用權益證券科所開立的證券帳戶,以高於市價的限價「24.75元」、「掛單一次買進」等方式買進遠百。所幸券商主管以四兩撥千斤的技巧,要求游迺文透過交易室下單,游才沒得逞。最後買進遠百的交易日,停在去年8月13日;不過,受託代操的各家投信,仍持續下單至9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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