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澳洲棄約!惹惱法國?一切都在美國的算計掌控中!

by 蕭 介雲

作者:王志鵬
圖片來源:ANAO、US Navy、NAVAL、ASC、Thales、ROYAL NAVY、總統府、軍聞社

最近最熱門的國際政治議題,應該就是「澳克斯」(AUKUS)的結盟,由澳洲(AU)、英國(UK)和美國(US)於2021年9月15日聯合宣布成立的「軍事安全合作夥伴關係」;該聯盟首要目標是由英、美兩國協助澳洲建造一支核動力潛艦艦隊,該聯盟是構築美國新印太戰略聯盟合作的一部分。除了建造核動力潛艦,還將分享先進的防禦技術及情報,此舉被認為旨在對抗中國。協議還涵蓋人工智能、量子技術和網絡安全合作。

2019年2月11日澳洲與法國正式簽署一項軍購合約,將花費500億美元(約270億英鎊)由法國的「海軍集團」(Naval Group)為澳洲海軍建造12艘傳統動力潛艦,而這份合約就此將確定被取消。

澳洲原與法國合作潛艦示意圖

由柯林斯級潛艦的失敗經驗擬定新型潛艦的過程與政策

依據2010年澳洲政府的國防白皮書,澳洲決定將建立一支新的12艘潛艦部隊,原本希望能夠在2016年至2017年開始建造,並於2020年陸續服役。但是一直延後,最後定案計畫能夠於2022年開始進行海上測試,2025年完成服役。這樣大規模的建造計畫,也衍生相當複雜的問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所需財力的支應,到底要「堅持在國內建造」還是「直接對外採購」,原預計這項建造計畫接近360億美金(約台幣1兆1700億)。

柯林斯潛艦成大錢坑。

依據澳洲戰略政策研究所(ASPI)的分析,如同之前建造6艘「柯林斯級」(Collins)潛艦所發生過的問題一樣,澳洲政府必須考量存在的花費與建造風險。

依據過去建造6艘柯林斯級潛艦的過程與後續增修以及更新的經驗,直到2009年總計耗費了360億以上的澳幣(約270億美元或1兆400億台幣)。依據未來潛艦可能出現的戰力缺口以及所需的潛艦戰略功能,並假設可能存在較低度的風險來進行評估,若採取自我建造,則很可能必須考量延長柯林斯級潛艦壽期與除役的時間,因此必須在設計與選擇之前就確定正確的決策。

澳洲僅僅只有7年的時間來決定新型潛艦的設計與「柯林斯級」潛艦進行更新的幅度,然後很快地進入建造階段。除此之外,還必須考量澳洲整體海軍的完整發展,避免因任何衍生的風險造成反潛戰力被侵蝕或弱化的可能。

澳洲建造新一代潛艦的另一重要的考量就是工業因素,雖然可以很快地自國際市場採購到所需要的潛艦,但是如果能夠自行建造,將在既有建造「柯林斯級」潛艦的經驗基礎(如先前的澳洲潛艦公司,ASC),更加以擴大逐步發展,這包括了潛艦設計建造和後續維修二大部份,可以使澳洲擠進世界潛艦生產國家行列。

然而,當考量自製並不能夠完全交給民營化的潛艦建造公司或海軍來執行,而必須動員國家整體能量進行,因為潛艦的建造涉及非常多且不同層次的產業,它不僅僅是建造的問題,還有建造後產業延續的問題。

第一種選擇存在的優勢,是將原有的澳洲潛艦公司再度整合重組進入政府主導的組織團隊,使其成為主要的合約商,使其能夠處理確定、較為敏感的事務,但是卻仍然能夠賦予政府主導的團隊非常彈性的對於不同系統整合、設計與建造夥伴的選擇,形成龐大的支援體系,而整個計畫就可在現有澳洲潛艦公司的規模適當地擴展開來。

第二種選擇是,將澳洲潛艦公司做為執行潛艦建造工作,而向國際公開競選合作夥伴,合作夥伴可以享有建造與後續維修至2030年的利益。

但是沒有單一的模式可以解決澳洲海軍未來的戰略問題,其可變的因素有政府所擁有所有權與對參與合約商控制的程度,「直接採用現貨市場」(off‑the‑shelf)艦型或是依自己需求訂製,那個船廠負責建造,如何分配共同利益的比例。可以選擇寬廣自由國際競爭方式獲得,也可以集政府所有的能力在原有的科克塔圖島(Cockatoo Island)船廠生產線重新再建立。

澳洲下一代新型潛艦必須比現有的柯林斯級潛艦巡弋航程更遠,水下續航力更持久,裝配更隱匿即時通信系統、多元不同類型的武裝以及水下無人載具。能夠執行反潛作戰、反艦作戰、戰略打擊任務、偵測與佈放水雷、情報偵蒐、支援特種部隊和蒐集作戰空間資料的能力。

要符合這些條件與要求,設計風險與計畫預算可能的超支,是彼此相互依存,且相對效益並不一定會均衡。根據過去執行高度複雜計畫的認知與學習經驗,在進入建造階段前,最重要的必要條件就是「選擇穩定成熟的技術」。

但依據過去的資料分析,自1916年至今,2000噸級以上的柴電潛艦每年每一噸價格平均成長3.8%(每一噸設計費平均成長至少超過1%),以此估算至2009年成長幅度達30%,平均每艘新型潛艦預估將花費30.6億美元,12艘所需預算將達367億美元。

無論設計與選項的過程如何進行,都將決定在澳洲建造,如果澳洲期望於2030年或2040年能夠成為一個獨立設計潛艦的國家,那依據現有的知識、技能與經驗還市不足的,因此必須做好戰略選擇,將預算發揮在有效的地方上,引進技術進一步轉變為自己的核心能量。

困難的是,如何在這些涉及技術性、合法性、工業產能價值、智慧財產權與安全考量等交錯複雜的項目做排序。因此,戰略選擇必須具備功能與方向。

感測器與戰鬥系統間整合的問題,在柯林斯級潛艦上就是非常好的案例(good case‑in‑point)。柯林斯級潛艦的陣列聲納就有來自法國「泰雷茲水下系統」(TUS, Thales Underwater Systems),要將它與美國的戰鬥系統整合是相當的困難,於是發展出獨立的處理器(stand‑alone processors)與資料晶片(data diode),允許單向提供資料來解決這個問題,未來新型潛艦的建造也同樣會發生很多類似的問題。

因此,在所期望與現實所能達成的目標之間,必須有所堅持,但也要有些妥協,在預算、風險與有利可運用的能力三者之間取得良好的平衡,最好的路徑就是花時間去研究潛艦可行的設計空間,並把技術整合進來。

而澳洲國防物資局(DMO, Defence Materiel Organisation)將整個潛艦建造計畫律定並區分三階段:首先是「初始定義階段」:於2009年12月完成定義潛艦的最高需求;其次是第一階段,實施設計的工作,此階段包括三部份,A、概念設計階段階段,自2011年至2013年;B、初步設計階段,自2013年至2016年;B、細部設計階段;自2013年至2016年;之後是第二階段,開始執行建造,自2016年開始,包括武器整合以及建立精準打擊的能力。

過去澳洲政府組織團隊花了25年建造6艘柯林斯級潛艦,並且於建造完成後將團隊轉型為民營的澳洲潛艦有限股份公司(ASC),對於新型潛艦的發展,如此澳洲政府只有2種不同的選擇,其一就是在這樣的基礎與模式,再次賦予潛艦公司精緻複製發展,另一個是重新擴大組織,朝更遠的目標邁進。

柯林斯級潛艦訓練情形。

澳洲政府可能傾向後者,主要優勢有二,其一是重新由政府掌控,可以避免當政府與民間公司的目標和利益分歧時,所引發的爭執和延宕,在政府主導下可以釐清複雜的糾葛,在原有限制的預算內,確定目標持續推動執行。其二就是政府可以獲得完成的工業與商業資源,進行大規模的計畫性整合。在設計階段除了要考量潛艦上的專業技術,還必須顧慮整體後勤全壽期(life-cycle),特別是整個壽期的後勤支援處理的程序。

最後澳洲在潛艦建造公司著手成立專案辦公室,並建立下列團隊:一、自澳洲國防物資局(DMO)組成專案管理團隊;二、自澳洲潛艦公司組成潛艦設計專家團隊;三、由由隸屬澳洲國防部的「國防科學與技術組織」(DSTO, Defen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rganisation)組織技術專家團隊;四、海軍派遣代表團參與全程設計與建造工作。

一切都在美國的算計和掌控中

依據上述研擬新型潛艦的過程和政策,可知過去法國與美國在澳洲建立潛艦的立場上,即早已經有交手的經驗。法國潛艦系統與美國潛艦系統,不論在技術層面的高低,設計理念本來就不是同一系列結構,經常會發生整合性的問題,因此除非單一選擇現有設計的潛艦,否則都會衍生非常複雜的問題。

澳洲發展新型潛艦的最後政策就是:「噸位大於4000以上的遠海型潛艦」(核動力為佳)、「單一國家設計建造無須整合」和「技術轉移於澳洲國內建造」。

如今發生澳洲接受美國建議與英國聯合協助建造的選項,導致澳洲選擇接受,並取消法國原有已經簽訂的合約,表面似乎以加入印太大戰略的規劃為餌;但是美國早就知道澳洲的計畫需求,而且知道遲早澳洲還是會回頭尋求美國的支持,是以自一開始都在美國的算計與掌控之中,會發生的結果早在意料,只不過各家都不願說破罷了!

英國機敏級潛艦

如今雖然由澳洲、英國和美國結盟共同建立AUKUS成立「軍事安全合作夥伴關係」,首要目標是由英、美兩國協助澳洲建造一支12艘的核動力潛艦艦隊,還將分享先進的防禦技術及情報,共同因應對抗中國的崛起。

但是最關鍵的問題,就是這僅是核動力潛艦,並非具備核武器的潛艦,相對來說澳洲的「核威懾」與「核打擊」,完全掌控在美國的手中,美國不僅以此將澳洲緊緊綁在亞太對抗中國的列車中,未來潛艦的建造、技術層面轉移的等級和所需預算的增列,都將是美國說了算;且目前澳洲對於核反應爐的建造技術和能力,確實相當不足,即使未來在美國與英國的協助技術轉移,潛存問題仍然很多。

澳洲契約轉單結盟可能產生的效應

此一事件首先最惱怒的當然是法國,法國外交部長勒德里昂(Jean-Yves Le Drian)於2021年9月17日更公開嚴正指出:「這像是在背後被捅了一刀!」同時也召回法國駐美與法國駐澳的大使。這不僅僅是原本900億澳幣合約瞬間消失,其中潛藏國際政治與軍事的戰略意涵,也存在未來地緣政治的大轉變。

英國核潛艦技術將輸出澳洲

建造潛艦的「軍事效益」,此時狀似聲勢浩大,但實際並不明顯。其原因有三:首先、建造的時間期程長達15至20年以上,並非立即能獲得的作戰效益;其次、雖是建造核動力潛艦,但並不具備核子武器;再者、該型12艘潛艦即使成軍,其作戰海域並不適合進入第一島鏈淺海之內的海域」。

「五眼聯盟」成員中除美國為首、英國和澳洲之外的另外二個國家,加拿大與紐西蘭已經開始不是滋味了。此外,美國於西太平洋的盟邦日本和南韓,對此必然也將會有意見,遲早也會提出協助建造或自製「核動力潛艦」的要求,甚至發展「潛射核子武器」的能力;這對未來的美國想再繼續獨自掌控核武器傘的力量,必然將會形成嚴峻的挑戰。

對於法國的殺傷力可並不只是如此,對於北約與歐盟的國家,都會觀望美國後續要如何處理,特別是德國的立場;殊不知美國近期於阿富汗偷偷快速撤兵,對於其他北約聯軍「背信忘義」的行為,北約各國憤怒未平且餘悸猶存,未來北約與歐盟的政治和軍事轉變必會更為轉向獨立自主,美國雖想全力自歐洲抽身轉往印太對抗中國,但是這樣所會形成的戰略真空,也形同給予中國與俄羅斯一個大好的機會;這樣的如意打算,其實可能會顧此失彼,長遠來說並不划算。

對於台灣潛艦的發展有何警示

針對澳洲建造新型潛艦的政策與問題可見:澳洲針對新一代潛艦自2010年研擬政策和計畫,直到2019年才與法國定案,期間長達10年;由於之前柯林斯及潛艦的失敗案例,澳洲政府與海軍吸取教訓不希望再度發生;與法國簽訂合約的500億美元建造需求金額,相較於原先的計劃評估高出1.82倍(高出226億美元),後續很可能在美國的要求下,被要求預算做二次追加,或當出現整合性問題時,被要求追加以解決問題。

澳洲潛艦的艦造政策圍繞在「整體預算需求」、「單一國家設計」、「技術整合轉移」、「軍購或是自製」與「國內生產建造」等彼此相關牽扯的複雜問題上。

其實與台灣現行積極持續的「潛艦國造」,其實有很多相同之處:建造的期程與獲得很長能否符合作戰急迫需求?系統整合的問題台灣自身無能力解決,最後仍然需要美國的協助!

美國目前已經看準台灣建造的問題,暗地等著求助,並擬定鉅額的經費需求,讓台灣只能被迫接受!美國提供給予台灣潛艦的性能等級必然不會很高!後四艘生產建造時,很可能被迫再進一步改良升級,後續勢必還要再編列龐大經費投入升級需求經費!

美國藉軍購綁定台灣作為對抗中國的一張可利用的牌,惟當此牌打完後很可棄牌出局!台灣在持續經濟不景氣之下,大量的軍費支出消耗,很可能形成自我政治、經濟和軍事的惡性循環,導致走向因舉債無力支撐而破產的困境。

最後,是解放軍整體軍力提升速度,很可能超出美國情報預判,若美國整體國力衰退,即使中美關係仍繼續競爭和角力,但不見得一定會相互對峙劍拔弩張,一旦雙方議和或談判緩解,兩岸關係卻因為美國而處於誓不兩立的緊張局面,台灣到時應該如何面對?立場和作為將是個很尷尬且難以自圓其說的問題。

現行台灣的「潛艦國造」,似乎是被逼到不得為而為之的策略,但是所存在諸多的因素與問題,更甚於澳洲發展潛艦的變數;對澳洲而言,接受美國建議拋棄法國合約,其實並不是一件理智的政策決斷和作為,值得台灣政治智者好好思考借鏡!

作著介紹:備役海軍上校王志鵬
1989年海軍軍官學校正期78年班畢業,歷練潛艦十餘年,擁有水下航行5,525小時經驗,曾任潛艦兵器長、作戰長、輪機長與潛艦訓練中心教官。
主要研究領域包括:潛艦戰略與戰術、台灣國防政策、中國海權發展、西太平洋區域安全等。相關著作、研究與評析約五百餘篇,刊登於國、內外各期刊、報章媒體(網路)和雜誌。
著有《台灣水下艦隊之路》、《不分藍綠,為台灣永續生存而奮鬥!》、《政軍潛望鏡時事評論文集(Ⅰ)》、《解析台灣發展潛艦的過去、現在和未來:(1960-2020年)》、《潛艦基本戰術戰法和科技新知Ι》等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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