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蕭介雲
圖:翻攝Google地圖、資料照片
國安局前上校出納組長劉冠軍,因侵占近2億元公款後潛逃到大陸,結果國安局調查發現,劉冠軍另涉交付中共機密文件,以最重可處死刑的「投敵罪」、「間諜罪」告發,由高等檢察署於4月發布通緝。
由於劉冠軍涉侵占罪通緝已經快過20年的追訴期,因此這次「加碼」,依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在2月向台灣高等檢察署告發,掛上這條沒有時效消滅問題的「投敵罪」,等於阻斷劉冠軍在追訴期過後返台的可能。
劉冠軍任出納組長期間,管理30億元機密外交經費,卻從中侵占近2億元公款,在2000年時全案曝光後,便在接受約談前潛逃中國。
據了解,國安局當年即已掌握劉冠軍把「奉天」、「當陽」與「明德」等3項專案機密文件的正本與影印本交給中共,且被吸收為間諜。
奉天專案為國安密帳,2011年特偵組偵辦以貪污、洗錢起訴前總統李登輝、前中華開發董事長劉泰英。李登輝獲判無罪,劉泰英判刑3年定讞。
在奉天專案下的當陽專案,是國安局以學術合作支援外圍單位;明德專案則用於對美日外交工作。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