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攝影記者:余春暉、李智為
美術設計:姜峻傑
民進黨政府上台後,為了從根拔起國民黨勢力,一方面成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讓民眾重溫戒嚴時期白色恐怖的記憶,另一方面成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鎖定765億餘元的國民黨黨產積極追討,不過由於不當黨產委員會的母法《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有違憲爭議,因此儘管黨產會近年來陸續對國民黨和附隨組織祭出多道行政處分,行政法院至今僅准予查抄1200萬元,還有5320萬元提存於法院,使黨產案懸而未決。
為了解決黨產條例違憲爭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位法官停止審判黨產案件並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在6月30日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並將在8月28日宣示釋憲結果,不少法界人士認為,在社會氛圍以及民進黨總統蔡英文提名的大法官比例佔多數情形下,大法官不用召開言詞辯論,也知道國民黨凶多吉少。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一直是具有高度政治性的「特殊法院」,這點從大法官們都是經由總統提名和國會通過就可以看得出來。與普通法院的「小法官」相較,大法官的身分有著濃濃的政黨色彩,這是制度設計上的必然,小法官則是經由國家考試通過、受訓成績合格後取得法官資格,因此政黨立場不該是小法官審案的考量,可是一旦碰到高度政治性敏感案件,到底該怎麼判,對小法官和大法官都是頭痛的問題。
以屬於普通法院體系的行政法院來說,由於需要平亭曲直政府機關和人民之間的糾紛,免不了要捲進政治的漩渦,不管怎麼判,總有不同政治立場的人要說話,至於大法官經手的政治性案件,更是不勝枚舉,這些案子往往反應當時的政治變遷和社會環境,對大法官來說,想要脫離政治泥沼,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大法官難脫政治泥沼
這次黨產條例釋憲案堪稱大法官釋憲70年來,最具政治性指標案件,特別是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位法官認定「黨產條例」有違憲疑慮,裁定停止審判,並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更讓釋憲結果備受矚目。
面對大法官6月30日召開憲法法庭對黨產條例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聲請釋憲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位法官,選擇不出庭,還透過書面指出,黨產條例要求政黨自負正當取得財產的舉證責任,而附隨組織財產都被推定為不當財產,給人「一網打盡」的感覺,他們也呼籲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勿忘「良善立法」初衷。
至於不出庭的弦外之音,可能認為黨產會的職權凌駕在司法權、監察權之上,令行政法院法官最難以苟同的,當屬「黨產條例」強制沒收財產的粗糙手段,此舉與執政黨聲稱的轉型正義顯不相稱,如大法官未釋憲澄清,恐令小法官難以執行。
除了7位北高行法官聲請黨產釋憲案,資產高達387億元的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的存廢問題,也是這次黨產釋憲無法迴避的問題。內政部4月間對包括婦聯會在內42個政治團體,以未轉換為政黨為由廢止立案,讓婦聯會走入歷史,並進行財產清算程序,黨產會並認定婦聯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下令婦聯會的388億元資產應移轉國庫。
婦聯會存廢迫在眉睫
婦聯會則向行政法院提起抗告,獲最高行政法院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支持,認定388億元財產一旦移轉國有,可能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裁定停止執行確定,這件案子的未來發展,將隨黨產條例釋憲案的結果而決定,如果大法官也認定婦聯會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等於和黨產會一起打臉行政法院體系。
不過未來行政法院被大法官打臉和吃悶虧的機會恐怕只會多、不會少,因為根據2018年底立院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預定3年後實施,歷年來在釋憲案中佔比例極高的行政法院裁判,勢必成為釋憲案常客。新法打破現在大法官只能「抽象解釋法律是否違憲」,不能「具體審判普通法院的裁判是否違憲」,因此人民可向大法官聲請「裁判本身」違憲;換言之,大法官未來動輒可推翻判決,等同架空了終審法院的裁量權,不僅形成實質的「第四審」,也宛如終審制度之上的「太上法院」。
其實行政法院的困境還不止於此,處理黨產案不如綠委們的心意,早讓眾多綠委「氣PUPU」,在檯面上、背地裡頻頻出招。 《毅傳媒》日前就獨家揭露,屬於綠營友軍的無黨籍立委林昶佐,就曾發函且在立院提出質詢,要求司法院命令各行政法院院長,調查行政法官有無參加轉型正義課程,甚至還要上過課的法官優先審理黨產相關案件,即便林昶佐事後辯稱「轉型正義是基本素養」,仍然令人詫異不已。行政法院在內外交迫的困境下,面對綠營步步進逼的「轉型正義」,未來要選擇走甚麼樣的路,大家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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