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李定宇
主圖說明:核二廠外觀。李定宇攝
核二廠一號機因用過核燃料貯存空間不足,目前已停機未使用,二號機運轉執照也將在後年三月到期,核二廠屆時將進入除役階段。環保署今進行核二除役計畫環評初審,台電預定以「室外乾貯設施作為存放高階核廢料」方式,但新北市府仍表態希望核廢料「不會在新北市境內存放」,雙方就此議題仍無共識。
位在新北市萬里區的核二廠,佔地220公頃,為台灣貢獻40年電力後,配合我國非核家園政策,即將走入除役階段。今環保署進行除役計畫環評初審,台電初步規劃將用過核燃料暫存在廠內興建的乾貯設施,待最終場址啟用後移置。
不過,新北市府代表在會議中表示,核二廠將於112年3月屆期除役,台電須儘早規劃除役計畫等相關事宜,確保除役過程及用過核燃料儲存環境安全,並請中央明確宣示核廢料中期暫存設施及最終處置場址絕不會設在新北市轄內。新北市府另建議整合協調地方發展及民意需求過程,強化影響區民眾參與核能二廠除役過程之機制與討論。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指出,台電雖說明未來會將用過核燃料室外乾貯設施內的用過核燃料,全數移入室內乾貯設施,但未在環評書中寫明時程,要求台電明確於環評書寫出室內用過核燃料預計興建、啟用時程,以免未來可能發生第一期完成後遲遲不移入第二期,故意造成既定事實,恐有跳票之嫌。
環評委員會後決議,要求台電補充核二廠除役興建設施耐震設計、放射線監測、海域生態調查、海嘯等氣候變遷因素等防災計畫後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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