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和金流舉證不足 王炳忠無罪理由打臉檢方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攝影記者:陳睿緯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遭控為共諜,全案今(28)日獲判無罪,王炳忠氣憤地嗆「統一追求理念何罪之有?,一開始立案到起訴就是不應該」,台北地院也公布判決理由認為檢方舉證不足,逐一打臉檢方指控罪狀,當年全案轟動一時,雖然台北地檢署決定上訴到底,但當年恰逢民進黨執政,仍不乏「政治起訴」的味道,頗令人玩味。

從法院判決理由可以看出,檢方舉證嚴重不足,從金流、組織名單、文件資料都難認是積極證據,卻片面認定王炳忠等人為中國發展組織;巧合的是,當時承辦王炳忠共諜案的檢察官之一周芳怡,在起訴後不久就調升花蓮主任檢察官,更在日前的台鐵太魯閣出軌事故案,展現難得的偵查實力。

而王炳忠等人早在下午宣判前,就陸續聚集在北檢門口,還有支持者向王喊「加油」,一得知判決無罪後,王炳忠臉上表情相當複雜,開始用字正腔圓的北京腔嗆罵:「從2017年被查水表開直播後拉開序幕,直到隔年被起訴後,整整3年,我對判決有意外也有不意外的地方,不意外的地方是,統一追求理念何罪之有?從立案到起訴就是不應該!」

台北地院今(28)日宣判新黨青年軍王炳忠共諜案無罪,王炳忠(中)在北檢門口向法官致上敬意。(圖:陳睿緯攝)

王炳忠也強調:「至於意外的地方是,檢察官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沒有具體與我們在訴訟上進行交鋒,但辯論終結時,檢方態度驟變且具體求刑,這對法院是種無形壓力,但法官能夠抵抗得了壓力,根據公義判決我們所有人無罪。」

「我們希望追求台灣人民一個最好的道路,就是能和大陸地區早日政治談判,追求和平發展,最終能夠和平統一的理念路線,不要再被當局用公權力打壓!」王炳忠語末時,不忘疾呼統戰理念。

而法院判決王炳忠等人無罪的理由,第一點是,檢方指控王炳忠等人以「燎原新聞網」、「新中華兒女學會」「台大中華復興社」為掩護來為中國發展組織。

法官對此有不同見解,認為燎原新聞網是新黨榮譽主席郁慕明為宣揚新黨理念而成立,而台大中華復興社成立目的與中共培植勢力無關,參與過的成員,均無經招募或吸收成為戰時通敵之內應實力。

法官也認為,檢方舉證的3份組織名單,均為王炳忠的朋友或支持者,然王等人早前有政治動員的需求,而將相關名單整理列冊,且3份名單成員幾乎雷同,難認王等人透過發展組織來吸收「關鍵朋友」。

同為新黨青年軍的林明正(中)獲判無罪後,向媒體傾訴這3年來的痛苦,不禁悲從中來。 (圖:陳睿緯攝)

其次,檢方認為王炳忠等人共組新中華兒女學會、四人核心決策小組、星火秘密小組為中共發展組織。法官則認為,星火、燎原為新黨青年軍的政治慣用語,星火小組泛稱新黨青年軍,早在王等人認識周泓旭前,就透過學會舉辦讀書會等,且周泓旭的硬碟內也沒無相關文件顯示王等人藉此為中發展組織。

第三點,法官也認為王炳忠等人未提供現、退役軍人資料給周泓旭,因為從王等人擬定的「星火T計畫」名單,可發現多為網路資料,且多半是與侯漢廷、林明正認識多年、政治理念相同的人,並未有特地費心蒐集來吸收的成員,周也未接觸、招募名單成員,平常互動與一般友人無異。

第四點,法官勘案從王炳忠、王進步住處扣得的「台灣統派青年核心小組綱領及章程(簡體)」文件、向「王爺」請示文件,因所屬單位、目的不明,難認王等人受到國台辦訓練。

第五點則是,王炳忠也遭控收受中國提供的美元、港幣等資金,也曾與女友許芝會談及赴中一事,因為王曾在中國參與電視節目、出版書籍,欲赴中創業,而王進步經營的宮廟不乏信徒長年捐獻,不能將家中外幣就視為由中共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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