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心法官有難3】陳志祥卡案上百件 處分跑不掉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項程鎮、呂品逸
攝影記者:鄭存廷、柯俊彥、李智為
美術設計:Kiwi
影音編導:謝凱萱

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篤信佛教,不時在判決書引用佛經開釋被告,讓媒體傳誦一時,以前還常以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條款」替被告減刑,被媒體稱為「佛心法官」,不過他最著名事蹟,是去年3月8日擔任司法院職務法庭受命法官,審理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再審案時,推翻原先職務法庭撤銷陳鴻斌法官職務的判決,改以陳鴻斌是婚外情未遂為由,判決陳鴻斌罰俸一年,相當於罰薪近200萬元,引起社會譁然。

判決後,陳志祥四處接受媒體邀訪,遭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彈劾,後來表決未過關、彈劾不成立,陳志祥雖然躲過了監察院彈劾,仍遭監院函請司法院議處,另外,他在基隆地院經常以延展或再開辯論名義,拖延宣判,近3年就達上百件,遠超過苗栗地院法官何星磊,引起司法院高度關注。司法院決定在1月31日加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陳志祥的懲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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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訓練所班25期結業的基隆地院刑庭審判長陳志祥,在司法界是服務超過30年的資深法官,陳志祥1987年初任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轉往基隆地檢署任職,陳擔任檢察官6年後轉任法官,第一站就是被稱為天下第一院的台北地院,在北院法官任內,不時將自認有違憲疑義的案件聲請釋憲,被一些法官同僚認為是「有憲法意識的法官」,不過他積案過多,引發不少負面評價,不過當時他自認北院積案如山的法官不只他一人,而且他也不是積案「股王」,後來他調到基隆當法官,一晃眼就快20年。

陳志祥在基隆地院積案上百件,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司法院恐將予以懲處。(翻攝google地圖)

陳志祥調到基隆後,經常四處演講臧否司法問題,令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在陳鴻斌性騷擾再審案宣判後,廣受電視台和廣播節目採訪,因言論不當,差點遭到監察院彈劾,不過最近司法院查出,他經常以延展或再開辯論名義,拖延宣判。(欲知悉法官陳志祥談論性騷法官,請點 【佛心法官有難】亂談法官性騷未遂 陳志祥剉在等 )

根據司法院官網的法學資料系統,從2017年至今,陳再開辯論案件共76件,延展宣判期日案件共45件,兩者合計高達121件,比起網紅妻子經營婚紗業的苗栗地院法官何星磊,何3年來再開辯論70件,相較之下陳志祥有過之而無不及,讓司法院決定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是否懲處。

陳志祥在司法界算是有名的「特立獨行」,篤信佛教的他常在判決書引用佛經勸善,被外界稱為「佛心法官」,只要是有罪判決書,他不時引述「地藏十輪經」(第三卷)所云:「若犯重罪,應重治罰;若犯中罪,應中治罰;若犯輕罪,應輕治罰;令其慚愧,懺悔所犯」。陳志祥認為,論罪究責時,力求罪刑相當,除了祭出徒刑外,更要審酌被告日後能否回歸社會,以利成功的再社會化。陳的這些言論,受到部分律師界人士歡迎。

律師界人士指出,陳志祥辦案還有一個特色,就是認為吸毒不是犯罪,他曾指出,吸毒犯就像吸菸一樣,是對自己身體的一種傷害行為,不應課以刑罰,還認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違憲,因為吸毒犯應該是要吸到無法自制,由國家介入治療,這樣才是國民主權。陳的看法也落實在他審理的毒品案件上,常常對依法應課以刑罰的吸毒案件,利用法官職權提起釋憲,曾被認為是「聲請釋憲最多次數的法官」,此舉讓他與另一位也常聲請釋憲的高等法院法官錢建榮齊名,陳、錢兩人被部分司改團體稱為「人權法官」。(想知道法官陳志祥的審議結果,請點【佛心法官有難】自認非恐龍法官 監院司院齊打臉

陳志祥認為法官不該迎合社會輿論,但對外發言時忘形地傷害司法,還卡案上百件,與他「佛心法官」和「五九居士」的外號落差太大。(翻攝民視新聞)

另外,篤信佛教的陳志祥主動替被告減刑,在司法界也是出了名的,還被揶揄為「五九居士」,曾有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法官論壇」指宋朝名臣歐陽修自稱是「六一居士」,陳志祥則堪稱「五九居士」。一位不具名的法官解釋,歐陽修自稱「六一居士」,是因為他「身為一個老人家」,卻「藏書一萬卷、集錄金石遺文一千卷、有琴一張,有棋一局,常置酒一壺」,所以自認是「六一居士」,陳志祥堪稱「五九居士」,則是因為他常援引刑法第59條的「情堪憫恕條款」替被告減刑。陳志祥則對外解釋自己「減刑有理」,強調不能隨便剝奪被告的生命。看來身兼「佛心法官」和「五九居士」的他,真是名不虛傳。對此,截至記者發稿前,陳志祥未接電話, 無法得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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