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下媽媽頭丟樓下 逆子竟遭高院改判無罪

by 項 程鎮

文字撰稿:項程鎮
攝影記者:余春暉、項程鎮(圖中穿polo衫、戴口罩者為弒母的梁男)

桃園梁姓男子吸毒後,瘋狂砍媽媽37刀,還殘忍的剁下媽媽的頭從12樓住處往下丟,一審桃園地院認定他因吸毒導致精神障礙,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上午逆轉改判,合議庭認為他因吸毒弒母,所以行兇時沒有辨識能力,改判無罪並責付桃園市衛生局,本案還可上訴,桃園市衛生局下午派員到高院將梁男接往就醫。

高院合議庭指出,梁姓男子行兇當下因吸毒而沒有辨識能力,所以判無罪,現在他的身體狀況沒有監護必要,至於是否適合回家仍有疑慮,加上可能有其他誘因,相關衛生主管機關依職務必須進行了解,因此責付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合議庭審判長隨即指示通知桃園市衛生局把人帶走。

高院行政庭長洪于智表示,梁男平常與母親相處並無不睦,案發時除吸食安非他命,還有卡西酮類等毒品,弒母時剛好是卡西酮毒品作用最強時,這些情形都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和台大醫院鑑定過,因此合議庭判決無罪,並根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規定通知主管機關護送就醫。

高院行政庭長洪于智表示,梁男自認弒母和吸毒,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和台大醫院也鑑定他吸毒行兇,合議庭認定他弒母時沒有辨識能力,因此判決無罪。(攝影:余春暉、項程鎮)

2018年10月18日晚間7點多,梁男在中壢區住處突然瘋狂持菜刀、開山刀追砍媽媽,媽媽重傷倒地仍不罷手,還殘忍砍下媽媽的頭顱和左手腕,再把頭顱從住處12樓陽台拋下社區中庭,目擊過程的鄰居都嚇壞了,連忙報警,警消趕到梁男住處外,先由消防人員破門,再由警方噴灑辣椒水才制伏梁男,梁男送醫時面目猙獰狂喊著:「砍死他!」讓處理兇殺案經驗豐富的警消人員也感到毛骨悚然。

據了解,梁男原無精神病史、也無就醫紀錄,且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經醫院鑑定後,認定吸食安非他命等毒品導致精神障礙。他自稱案發前曾服用安非他命,但辯稱想不起案發過程;梁男姊姊出庭時向法官求情表示:「希望念在弟弟受到毒品的影響,不要判他死刑。」不料高院今天不但沒判死,還判無罪,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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