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呂品逸
主圖來源:翻攝自Pixabay網站
新北市一名惡男,與前女友分手後仍念念不忘,2015年某日,他找上前女友並拿出戒指求婚,但遭女方拒絕,沒想到他竟然不顧前女友才剛引產沒多久,下手性侵前女友。更一審考量他已用349萬元與女方和解,輕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最高院日前判決駁回,全案定讞。
王姓惡男原本與女友同居,並在同一個公司工作,2015年兩人因故分手後,但他對前女友仍有依戀,竟在公司外派兩人出差之際,趁著女方酒醉性侵,女方回台發現自己懷孕決定到婦產科引產,事後還因子宮出血回診。
王男積極想要與前女友復合,藉口歸還空氣清淨機找上女方,更拿出戒指求婚,想要挽回前女友的心,沒想到卻遭前女友拒絕,他硬是留宿女方家中,隔日更不顧前女友才剛引產完沒多久,狠心性侵對方,事後遭前女友提告。
一、二審理時,王男否認性侵前女友,強調是經過對方同意才發生性關係,但法官並不採信王男說詞,認為他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而下手性侵,重判他4年10個月徒刑,案經上訴後,最高院認為女方在遭性侵後仍正常參加公司活動,與一般被害人的表現不同,裁定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審理後仍認定王男性侵,但考量他已支付349萬元與女方和解,判他2年徒刑,緩刑5年;上訴最高院日前遭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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