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老臣收回扣 資深副總廖萬城判2年定讞

by 胡 肇芳

文字撰稿:潘千詩
圖片:郭台銘將前涉嫌收回扣的左右手廖萬城,移送法辦。資料照片

2014年初,鴻海驚爆老臣集體索賄事件,曾是郭台銘左右手、前SMT資深副總經理廖萬城,涉透過白手套向供應商索賄,遭檢方依《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案件纏訟多年,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廖萬城被依背信罪判2年定讞。

同案被告,前鴻海SMT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遭判1年、沒收不法所得49萬餘元定讞、白手套郝緒光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54萬元,併科罰金2萬元定讞。

據悉此案會爆發,是因為時任鴻海董事長郭台銘收到匿名檢舉,指有大陸廠的台籍幹部收回扣,所以指示鴻海內部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同時報請檢調偵辦。

檢方查出,鴻海集團旗下SMT(Surface Mount Technology,表面組裝技術)技術委員會每年握有高達500億的採購生殺大權,廖萬城、鄧志賢則是掌握採購與否的關鍵人士。台商郝緒光遂動起歪腦筋,經常打麻將故意輸錢給廖萬城,並帶鴻海高幹喝酒、玩女人,並進一步與廖萬城、鄧志賢達成向日系零件供應商收取回扣的計畫,由郝擔任白手套。

檢方指控,2009年7月起,郝緒光向供應商收完錢後,五成給廖萬城、一成給鄧志賢,接著由廖、鄧指示下屬向特定公司採購、包庇驗收或推薦機種,2年多來收賄金額破1.6億。

法院審理時,廖男否認犯罪,辯稱是廠商自願給錢,他只是遵照董事長指示要廠商降價,公司沒有損失,其餘共犯也否認犯罪。

但一審認定,廖萬城觸犯4個背信罪,重判10年6月、沒收1.6億多元犯罪所得;二審則認定,廖只觸犯1個背信罪,改判1年4月、犯罪所得239萬元沒收,上訴三審,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更一審認定,廖被控4項背信行為,但僅有1項採購案確實要求廠商提高報價支付回扣,另3項均無品質不良、不符鴻海需求的情況,買價也沒有超出市場行情導致鴻海蒙受損失,改判廖2年,沒收回扣316萬餘元。檢方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遭駁回確定。

而鴻海另向廖萬城求償,高院今年初,判決廖萬城返還不正當利益美金77萬3744元(折合新台幣約2180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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