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列文章經《萬海陳家政法商現形記―八仙塵燃五週年紀實》作者同意轉載
圖片:八仙樂園空拍。陳思明攝。
萬海集團成立之後,本業經營非常成功,而之後因為投資精準多元,讓集團發展更加蓬勃。不過家族成員在這個過程中,也無可避免的捲入不少糾紛及案件,有些事件順利解決,但有些事件的處理方式,讓外界對這個家族的作風留下深刻的印象。
萬海陳家第二代中,「性事」鬧上媒體版面的,除了老四陳清治,還有老二陳朝傳,兩人都曾任萬海董事長。陳朝傳娶有三位太太,他也承認在外與別的女性友人有多次性關係,但否認有強迫行為。
2001年5月,一位匿名的X小姐在時任新黨立委謝啟大、律師王清峰陪同下,出面指控陳朝傳涉嫌性侵。當時陳朝傳72歲,X 小姐30餘歲。對於X小姐的指控,陳朝傳露骨地回應是對方主動和他交往,也曾有過多次性行為。被指控的當晚,是X 小姐主動為他寬衣解帶,和平常兩人性交時自己解開衣服不同, 是兩情相悅。
這位家住高雄的X小姐,當時在記者會上控訴遭陳朝傳強暴經過。她是在離婚時想找工作,於是透過友人找上了陳朝傳,雙方因此認識。2001年4月18日,雙方相約在台南大酒店見面討論找工作一事。
X小姐說,5月5日雙方相約台北見面,當時在士林大東路3樓的辦公室,聊了幾句後去洗手間如廁,沒想到陳朝傳突然從背後抱住她,強吻身體、強脫衣物和性侵。
當時這位小姐陳述:「他一邊欺負我,一邊說,他事業做得很大,人際關係很廣,他認識陳水扁,還是國策顧問。如果我把事情鬧大,只會對自己不好。」
她因為害怕到極點,根本跑不掉,直到陳朝傳累到睡著後, 自己連衣服都來不及穿,就赤身裸體跑到街上求助,被送到醫院驗傷,警方隨後立刻在案發地點找到陳朝傳和X 小姐的衣物。這段公開控訴,經媒體詳細報導引發不少震撼,還讓陳朝傳因此失去了國策顧問的頭銜。
「這是一起典型的熟人強暴案,根據台灣《刑法》第221條, 強暴既遂者要處以3到10年有期徒刑,未遂者則減輕其刑。」律師王清峰在記者會中表示,對於陳朝傳被警方帶回製作筆錄, 不久即以5萬元保釋金保釋,認為似有包庇之嫌。
對於這項嚴厲指控,陳朝傳先解釋兩人已經認識六年,是對方在離婚後,於2000年8月間在高雄發生第一次性關係,隨後又在台南等地有至少四次的親密行為。
接著是被控訴當天,X小姐主動要來台北談工作,約在陳朝傳天母的家中。X小姐主動勾引而有親密行為,他在凌晨 5 點睡醒時起身一看,對方衣物折好放在床頭卻不見人影,還以為在玩捉迷藏,不久警方就來到他的家中。陳辯駁是X 小姐主動和他交往,何來「強暴」。
這起曾鬧得滿城風雨的案件,歷經兩年調查後,士林地檢署以被害人身體沒有二十四小時內的新傷、檢體鑑定僅在胸部、兩耳邊留有被告DNA、被害人求救時堅決等警方到場後才穿衣已違常情等理由,認定案發當日雙方雖有親密動作,但是沒有性行為,且被害人指述有多處不實,故將陳朝傳不起訴處分。
事隔久遠,當時陪同出席的謝啟大,因是接受王清峰邀請一起召開記者會,已不記得案情詳細經過。王清峰現任紅十字會會長,相關人士以不便回應個案為由拒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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