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潘千詩
圖片:翻攝China Airlines 中華航空臉書
5年前,總統專機起飛前夕,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發動華航空服員罷工,爭取提高外站津貼等7項協議,華航高層全部同意,結束3天罷工。事後,華航提告請求法院撤銷外站津貼協議,最高法院日前判華航敗訴定讞。
華航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強調空服員外站津貼調升部分,已於2016年依約履行「0624協議」,分階段調升全體組員至5美元。當時會提出訴訟,只是為了因應不合理之間距條款問題,因此,確定判決不影響津貼發放。
華航2016年間約僱用3200名空服員,有2638人加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當年6月21日,工會投票通過罷工,並稱暑假才罷工,沒想到,工會在6月23日晚上6點就閃電宣布從隔天凌晨零時起罷工,讓華航措手不及。
時任華航董事長何煖軒、時任總經理謝世謙和工會協商後簽下協議,罷工僅3天即落幕。但華航事後向法院提告,指何煖軒、謝世謙是在罷工當天才接掌職務,緊急前往勞動部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談判,由於2人還不了解公司制度與工會提案,加上相關主管及律師無法在場協助,工會「乘何煖軒、謝世謙輕率、無經驗,要求簽署協議。」
華航主張,協議內容明顯不公平,屬於《民法》所稱的暴利行為,要求法院撤銷協議。
桃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則主張,工會罷工前曾多次向華航反應需勞資協商,但未獲回應,才被迫投票罷工,法律也沒規定罷工必須在幾天前預告。
工會也主張,何當過交通部常務次長、桃園捷運公司董事長等要職,處理過台鐵、中華郵政抗爭案,他也在華航的聲明稿中自承,「上任前10天就已取得相關議題資料,做了功課,已經有深入了解,並不是現場倉促的決定」。而謝世謙則在華航服務30多年,加上協議時有專精《勞動法》的資深律師在場。因此,兩人並不是在輕率或沒經驗的情況下簽協議。
法院一、二審均判華航敗訴,華航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日前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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