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編輯部
主圖來源:合成照片,家屬提供
台中市豐原區一名小學一年級的7歲黃姓男童,4月21日在私人柔道館上被教練及小學四年級的學長連摔27次,送醫後因顱內出血一度宣告腦死,但至今昏迷指數仍3尚未甦醒。而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何姓教練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7條第2項後段之「成年人對兒童傷害致重傷罪嫌」,全案偵結提起公訴,並於今日移審。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指出,檢方調查,柔道教練並無柔道教練證,其自民國104年起,在位於臺中市豐原區柔道館無償教學柔道。何姓教練於4月21日,明知年僅7歲男童尚未學習好柔道之基本動作、護身倒法,卻仍指使其他兒童與之對練,因男童不願繼續練習,並口出「教練是大笨蛋」等語,導致何教練心生不滿,竟基於傷害之犯意,連續對男童進行過肩摔、丟體、拋摔等柔道動作。
男童因經不起接連重摔,因此上課過程中不斷哭喊自己的腳很痛,但是何姓教練認為一切都是裝的,並且要男童自行爬起,並大聲斥罵,「快站起來,不站起來我繼續摔。」,完全不在意男童的身體狀況,男童最後翻白眼送醫,仍因此受有顱內出血、中樞衰竭、昏迷指數為3之重大難治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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