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大同市場派奪權 賴中強遭約談面露微笑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攝影記者:鄭存廷(白衣服男子為賴中強)

大同經營權糾紛延燒不斷,公司派引用《企併法》來拿下經營權,市場派趕緊申請召開臨股會來改選董監事,經濟部也在日前裁准;而身為公司派律師的賴中強,遭到市場派提告背信罪,今((19)日北檢選在第五辦公室來約談賴中強,足見大同案之敏感,而賴中強現身時面露微笑、不發一語,隨即快閃進去地檢署。

歷經2個小時的訊問後,賴中強結束後受訪時指出:「經濟部既然已經核准欣同、新大同公司召開臨股會,請金管會務必在最短時間內,就違法中資投資大同的情形,調查出一個結果,並且公佈調查結果,絕對不要等到臨股會開完,才做事後公佈。要拜託金管會務必要做到主管機關的責任。而今天被傳喚的部分,涉及偵查不公開就不做說明。」

賴中強日前在臉書貼文提到,金管會證期局「抓賊三次,放賊三次」,命中資任國龍於集中市場賣出大同持股,再放任中資以人頭買進大同股份,未依法要求中資任國龍交代轉讓對象並申請許可,還要大家相信大同公司已無中資,讓他痛批:「官府抓賊不力,還禁止人民逮賊?我因抵抗中資,竟成為刑事被告!」

6月30日大同股東會改選當天,賴中強隱身在公司派律師團中,以《企併法》第27條第14、15項規定來展開奇襲,換言之,市場派部分股權為超過10%的外資,該外資股權未補正申報,依照《企併法》規定,超過者無表決權。

公司派逕自引用《企併法》,一舉剔除過半有疑慮的市場派股權投票資格,而讓公司派逆轉情勢以保住百年大同經營權,成功拿下9席董事席次。但經濟部日前裁准市場派可自行召開臨股會來改選董監事,這場經營權之戰誰輸、誰贏,仍未見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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