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攝影記者:鄭存廷、余春暉
主圖說明:前排右1為律師盧筱筠,右2為律師吳祚丞
投資人保護中心(以下簡稱:投保中心)要求大同公司董座林郭文艷解除職務訴訟案,北院今(1)日首度開庭,竟意外發現投保中心未補繳裁判費,慘遭法官「電」爆;法官也反過來質疑大同公司派:「你們引用企併法,是誰認定的?」,公司派辯護人對此支吾其詞,硬扯「中資違法」,卻始終不願公布林郭文艷手上所持有股數,令事件更顯弔詭。
今天為大同解任董事訴訟首開庭,法官楊惠如在庭上接連質疑投保中心舉證不足,甚至請求法官逐條調查,似乎沒有事前做好功課,投保中心的委任律師陳溫紫、沈安琪被法官「慘電」,看上去面色是相當難看,氣氛也是尷尬不已。
律師陳溫紫、沈安琪在法官的「震撼教育」下,小心翼翼地說明投保中心的主張,並且列出大同與林郭的4點違法原因,一是限制股東會出席人數,二是未明確揭示出席股權,三是剔除市場派表決權,四是未依股東提出臨時動議來要求封匭。
公司派辯護律師為前特偵組檢察官盧筱筠、前高院法官吳祚丞,如此華麗、堅強的律師陣容,卻在法庭同樣遭到法官「噹」到爆。
公司派律師吳祚丞強調,投保中心不應依投保法解任林郭董座職務,而應視其持有股權多寡,本件訴訟重點在於,有無充足證據來判斷市場派表決權與否。楊惠如則駁斥,持有股權多寡與擔任董座無關,與其看股權不如視薪資多寡而定。
楊惠如話鋒一轉,轉而詢問公司派的辯護律師:林郭現在手上持有多少股數?盧筱筠趕緊呈上106年、109年的3個數據,但楊惠如眉頭一皺「我要的是最新的、現在的,如果她(林郭)一直轉讓,不就當然解任嗎?」
楊惠如也質疑公司派:「你們引用企併法,是誰認定的?有問過主管機關嗎?」盧筱筠似乎是被抓到痛腳般地開始支吾其詞,還跳針地說:「我們回去問當事人後,再具狀陳報。」
楊惠如指出,公司派引用企併法剔除市場派表決資格,卻無法證明市場派是中資、王光祥等人有共同併購目的,並不構成法律要件,盧筱筠、吳祚丞二人交頭接耳了幾句話後,趕緊向法官說明:「這點我們會再具狀陳報。」
楊惠如也提出中資炒作大同股票判決,要求雙方表示意見。投保中心強調:該案未認定中資,代表林郭以中資為由剔除市場派並不合法;公司派則堅稱:市場派以併購目的來買股、炒股,資金來自於中商任國龍,更可證明違法。
今日歷時2個多小時開完,法官庭末諭知雙方就本案爭點分別作主張或答辯,並訂本月22日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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