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蔡豪性侵剛入獄 偽造5000萬本票再判4年8月定讞

by 潘 千詩

文字撰稿:潘千詩
圖:翻攝自立法院網頁

對女助理灌酒性侵得逞的前立委蔡豪,今年6月才被判處4年10月定讞、入監執行;而他10年前為取得土地抵押權,偽造5000萬元本票向法院聲請拍賣抵押物獲准,二審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有期徒刑4年8月,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檢方將聲請定應執行刑。

判決書指出,臺芳開發公司曾向張男、林男借款約5000萬元,將屏東市3筆土地抵押、設定最高抵押限額為7200萬元。張之後因缺錢,認為土地有價值卻缺乏債權憑證,於2011年2月透過人找上時任立委蔡豪,委託處理土地的抵押權讓售。

蔡豪得知這3筆土地市值約2500萬,向法院拍下土地再轉售應能有獲利,雙方約定委託處理費1200萬元,假使成交時超過1200萬的部分都歸蔡豪。蔡豪為取得本票債權憑證,與林男簽「不動產抵押權讓與、買賣契約書」且辦理移轉登記,並偽造臺芳開立的5000萬元本票,於同年5月向屏東地院遞狀聲請拍賣土地獲准,導致3筆土地面臨被強制執行。

高雄高分院認定,蔡豪損害臺芳公司之權益,妨礙有價證券之有效流通及行使,行為自有可議之處,且犯後否認犯罪,甚至一再將犯行推卸給他人,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將蔡豪判刑4年8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另外,蔡豪2016年7月擔任某公司顧問時,在辦公室內對剛畢業的女助理灌酒性侵、晚上又強拉她去汽車旅館幫手淫得逞,6月才被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判處4年10月定讞,同月底入獄服刑。

其實蔡豪並非第一次入獄,他2014年曾因賄選案遭判4年定讞入獄,隔年假釋後,開始懷疑妻子宋麗華出軌,2017年4月闖宋女住處,還嗆要「毀容侍候」,被控告違反保護令2罪,下半年傳出2人離婚。違反保護令部分,2020年3月合併執行拘役100日,可易科罰金10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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