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網路買家退預售手錶還嗆「就是要讓你跑法院」 館長挨告輸了

by 張 欽

文字撰稿:張欽
照片來源:毅傳媒圖片資料庫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去年初在經營的惡名昭彰購物網預售限量手錶,新北市方姓男子匯了7980元預購一只經典限量雙眼黑/午夜紫計時錶後,同年6月,他見館長直播嗆消費者,「就算輸都沒有關係,就是要讓你跑法院」,方男憤而取消訂單,但館長仍寄出手錶,方男火大打官司,新北地院三重簡易庭認定館長拒退貨違反《消保法》,判館長的惡名昭彰公司要退還方男7980元,可上訴。

方男指控,他原本是館長的粉絲,也是消費者,去年1月20日向惡名昭彰購物網預購一只7980元的經典限量雙眼黑/午夜紫計時錶,雙方約定同年8月25日前交貨,豈料,同年6月20日,他看到館長直播辱罵粉絲及消費者,聲稱若不高興可以不要買他的電商商品,「看要退讚、退訂隨便你」,此言論讓他無法繼續支持館長,隨即連絡購物網要取消訂單,但得到的答案是,該手錶是客製化商品,依預購規章,不能退貨。

方男要求退貨遭拒,於是求助新北市政府消保官,經多次協調仍破局,方男仍於去年8月19日收到預購手錶,隔日再以書面向惡名昭彰購物網要求退貨,但一直沒有回應。

方男提告主張,購物網聲稱「客製化」商品不能退,但沒提供任何客製化服務,只提供7種顏色及鏤空機械錶、雙眼計時錶選擇,且「預購不退貨」違反《消保法》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而無效,該購物網應退還預購價金7980元。

方男還指出,館長是公眾人物,直播時態度惡劣,又多次聲稱預購不退貨已經行之有年,甚至嗆消費者,「反正我一個月法務給很多錢,不去白不去!就算輸都沒有關係,就是要讓你跑法院!我先跟你講,跑一個法院至少8個月,我們就慢慢玩!」,企圖讓消費者知難而退,造成他時間與精神受損,因此要求館長的惡名昭彰公司依《消保法》賠償5倍懲罰性賠償金,共計4萬7880元。

館長的惡名昭彰購物網於審理時,對「預購不退貨」違反《消保法》並不爭執,但對被控館長故意讓方男花律師費、跑法院,造成時間和精神極大損害,求償5倍懲罰性賠償金,認為方男無法證明是「故意」為之,且方男也沒有請律師打官司,何來律師費損失。惡名昭彰還主張,手錶已寄給方男,商品仍在他手上,依《民法》規定,方男返還手錶前,可以拒絕退費。

三重簡易庭認為,該買賣屬「通訊交易」,消費者可在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書面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方男去年8月20日解除契約,惡名昭彰公司依法在收到通知的隔天起算15天內,向方男取回商品,但惡名昭彰卻置之不理,不能以方男未退還手錶就拒絕退費,因此判惡名昭彰公司要退還方男7980元,其餘請求確實無法證明館長是故意損害方男時間、精神而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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