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張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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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90歲的總統府前資政徐立德,2013年82歲時,再娶小他35歲的陳姓女音樂家,婚後3年卻驚爆婚變,夫妻分居,徐隔年即已「價值觀差異」等理由向法院訴請離婚,一審認定2人的婚姻未達不能維持程度,判徐敗訴,但二審、更一審都認定2人分居後鮮少互動,也沒有積極維持婚姻的作為,婚姻破綻已無回復可能,均改判准離婚,最高法院今駁回陳女上訴,全案確定。
今年90歲的徐立德是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曾任財政部長、經濟部長、經建會主委、行政院副院長、總統府資政等職。
徐立德的元配劉勤生於2009年過世後,2013年6月,他與陳姓女音樂家結婚,但婚後2年不到,徐於2015年初離家與兒子同住,直到2016年8月間,陳女與她的父母發生糾紛,卻多次怪罪徐,徐於是起了離婚念頭,同年12月,陳女婚前的私事被父母揭露登上媒體,陳女因此情緒不穩有自殘傾向,還藉此對他情緒勒索,徐認為自己已年邁,難以承受,陳女也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一審認為,徐立德訴離的理由未達婚姻重大破綻事由而達無回復程度,判徐敗訴。
徐立德上訴後,二審認為,2人分居初期還有互動,但2016年8月起,陳女不滿徐指責她處理與父母關係的方法不當,對徐心生怨懟,於是主動提離婚,甚至嘲諷徐因為無須扶養她而感到歡欣,徐也接受陳女離婚請求,2人已無維持婚姻意願。
此外,高院還認為,陳女的父母擅自向媒體披露她婚前私事,致陳女曾有輕生意圖,徐立德高齡8旬不堪驚擾,又分居期間,陳女不能理性溝通,徐也不體諒陳女處境,雙方已無修補婚姻可能,責任程度各半,2019年逆轉改判准離婚,全案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一審仍維持離婚判決,最高法院今駁回陳女上訴後,2人離婚官司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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