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項程鎮、呂品逸
攝影記者:鄭存廷、柯俊彥、李智為
美術設計:Kiwi
影音編導:謝凱萱
⇩⇩⇩追蹤粉專新聞看更多⇩⇩⇩ ⇩⇩⇩加入Line@好友重要新聞不漏看⇩⇩⇩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篤信佛教,不時在判決書引用佛經開釋被告,讓媒體傳誦一時,以前還常以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條款」替被告減刑,被媒體稱為「佛心法官」,不過他最著名事蹟,是去年3月8日擔任司法院職務法庭受命法官,審理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再審案時,推翻原先職務法庭撤銷陳鴻斌法官職務的判決,改以陳鴻斌是婚外情未遂為由,判決陳鴻斌罰俸一年,相當於罰薪近200萬元,引起社會譁然。
判決後,陳志祥四處接受媒體邀訪,遭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彈劾,後來表決未過關、彈劾不成立,陳志祥雖然躲過了監察院彈劾,仍遭監院函請司法院議處,另外,他在基隆地院經常以延展或再開辯論名義,拖延宣判,近3年就達上百件,遠超過苗栗地院法官何星磊,引起司法院高度關注。司法院決定在1月31日加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陳志祥的懲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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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陳志祥,就不能不提涉嫌對女助理性騷擾的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前年3月8日,擔任職務法庭再審庭受命法官的陳志祥和審判長林文舟等法官,不採原先職務法庭認定陳鴻斌性騷擾,及將他免除他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職務的判決,改認定他只是婚外情未遂,只判處罰薪約200萬元,引起軒然大波和台版#MeToo運動,同時也讓在職務法庭擔任陪席法官的謝靜慧,對陳、林兩人的法律見解不滿,憤而辭去職務法庭法官職務,後來司法院擢升謝為少年及家事廳廳長。
監察院對陳志祥和林文舟的再審庭判決不滿,聲請「再再審」,重組的職務法庭去年2月廢棄再審判決,維持原先職務法庭對陳鴻斌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職務的判決,陳不服,再度提再審。「再再再」審去年7月3日駁回陳聲請。陳鴻斌除了聲請再審,還兩度聲請釋憲,但都遭駁回,看來難以翻案。(想知道陳志祥的審議結果,請看【 佛心法官有難】自認非恐龍法官 監院司院齊打臉 )
陳鴻斌是第1個因性騷擾遭職務法庭判決免職、轉任法官以外職務的法官,除了這樣的結果很沒面子,對他退休金的影響也很大,本案發生時尚未進行年改,63歲的陳鴻斌若以法官身分退休,每月將有18萬元退休金,如以國人平均餘命80歲計算,可領3600多萬元,但如果轉任司法事務官,每月退休金只有6萬元,到80歲只能領1200多萬元,兩者差了2400萬元,難怪陳要極力爭取翻案。
監院和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指出,2012年12月19日,陳鴻斌向女助理表示,其妻帶小孩到台中,「他當天晚上是free!」邀約陳助理當天晚間9時碰面,雙方見面後,一同前往政大河堤散步,在散步時,陳鴻斌詢問是否可牽手,女助理擔心不利於次日的助理遴聘,當下未予拒絕。(欲知悉陳志祥延遲判決的內幕,請點 【佛心法官有難】陳志祥卡案上百件 處分跑不掉 )
後來2人在陳鴻斌的汽車後座聊天時,陳鴻斌將頭靠在女助理肩上,並請其閉上眼,未經其同意就直接親吻對方,女助理則將陳推開並說:「這是只有我男朋友才可以對我做的!」陳則說:「那我誤會了!」後來陳仍不斷糾纏女助理。陳接受監委約詢時,辯稱是兩情相悅,女助理則說:「那他自己想的。」不過外界多認為陳的言行已達性騷擾程度,陳最後也因此無法以法官身分退休。 不料陳志祥竟認定陳鴻斌只是婚外情未遂,陳明明還沒交付判決書,四處接受電視和廣播電台採訪,還主動call in上電視,遭致各界物議,連自家人都看不下去,法官協會認為他的發言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要求他閉嘴,後來陳雖躲過彈劾,但他暴衝言行無異玩火自焚還惹禍上身,農曆年後恐怕就要遭到處分。對此,截至記者發稿前,陳志祥未接電話, 無法得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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