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前董座蔡友才涉洗錢 求刑12年輕判9月

by 呂 品逸

文字撰稿:呂品逸
攝影記者:張彥中(圖為兆豐金外觀)

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2015年成立鑒機公司時,分別邀請了潤泰集團尹衍樑、寶佳集團各自投資100億元,卻在兆豐金洗錢案爆發後,檢方卻查出尹衍樑投資的100億元中,其中的65.7億是兆豐金控核貸的,蔡更因從200億中收取「年度行政費」2.25億,遭檢方依《金控法》特別背信罪、洗錢等罪起訴,並求刑12年。臺北地院歷4年審理,今(27日)輕判蔡友才9個月徒刑。

臺北地院今天下午宣判, 蔡友才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判4個月、業務登載不實判6月,合併應執行9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兆豐金控前主祕王起梆則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判3月;兆豐銀紐約分行協理黃士明無罪。

檢方調查,蔡友才在自兆豐金卸任前,2015年與兆豐金控前主祕王起梆另外成立了被稱為「隱形金控」的鑒機公司,並說服尹衍樑、林陳海兩大富豪各自投入100億元,更大動作買入2%的中信金持股, 意圖成為投資銀行的一方之霸, 當時還被讚為優秀的金融管理者,沒想到沒多久便爆發了兆豐銀洗錢案。

檢方查出,蔡涉嫌利用兆豐金的資源設立鑒機,鎖定兆豐金原本的大客戶,前後遊說尹衍樑、林陳海、全聯董事長林敏雄、興富發集團負責人鄭欽天等人,最後尹與林都答應投資100億元,而尹在決議投資後,向兆豐金申請貸款75億,蔡友才也涉嫌護航,讓兆豐金輕易核貸。

另外,檢方也指出,潤泰向兆豐貸款的75億元中,至少有65.7億流入鑒機公司,而在鑒機的200億元到位後,蔡友才與王起梆便向股東收取1.5%的「年度行政費」,共2.25億,並在2015年8月前,陸續將稅後的1.8億匯至他的兩間境外公司,再匯至海外帳戶,而當年8月19日,兆豐金紐約分行被美裁罰57億的消息曝光,檢方調查後依法將蔡起訴,並求刑12年,而王 起梆與兆豐銀紐約分行協理黃士明也遭起訴。

兆豐案爆發後,蔡友才遭金管會處分解職,因而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判蔡勝訴,金管會不服上訴,去年(2019年)11月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判決確定;而兆豐金向蔡友才、以及兆豐金前總經理吳漢卿求償57.6億元的民事部分,則將在12月17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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