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案無護欄肇禍 中棪辯:廠商未要求增設

by 潘 千詩

文字撰稿:潘千詩
圖:毅傳媒資料室

0402太魯閣死傷事故,花蓮地院今日傳喚中棪工程顧問公司專案經理郭國振出庭作證,並提訊工地主任李義祥、越籍移工華文好。郭證稱,因邊坡有天然樹叢、架設警示帶,車輛多次經過從沒出事,施工廠商也沒要求增設護欄,遭檢方質疑這樣的工程「花了納稅錢3億多元」,死者家屬則痛批「推卸責任」。

法院今天的焦點主要在釐清施工便道為什麼沒有設置護欄。負責工地專案管理的郭男證稱,他從事土木行業近30年,工作內容是審查設計及施工狀況。台鐵的工程幾乎是「臨軌」工程,1.9公尺內不能有異物入侵,可設瞭望員或警示措施、混擬土車進出3、400趟未曾發生問題、施工便道有樹林等自然屏障,一旁有架設警示帶,設計單位評估不需設護欄,自己也認為合乎現況。另外,工地道路平均5公尺寬,設護欄會影響路寬,加上一般紐澤西護欄若遇上衝擊力很大的情況,可能無法阻擋車輛。

郭指控,事發當天是清明連假需停工,李義祥卻進去趕工,再來又因為操作怪手不慎致工程車滑落邊坡,不等同安全措施不足。

移工華文好辯稱,他按老闆交代做事,李義祥則承認確實是他叫華文好把怪手開下來,用意主要是想供電給熄火卡在邊坡的工程車。

公訴檢察官主張,郭男為被告之一,事故發生後竟還主張在事故道路不須設置防護欄,可見工程顧問公司看待行車安全是如此草率,根本沒有發揮專業督導安全;而工地大門沒有上鎖、也無人看守,比民眾家裡門禁還不如,痛批「這就是人民納稅錢花了3億多元的工程」。

太魯閣號罹難者家屬委任律師陳孟秀說,郭男的工作是審查施工單位的報告,卻沒有審查,「那要專案經理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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