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郭文艷董座不保? 投保中心怒告解任

by 謝 佩樺

文字撰稿:謝幸恩
攝影記者:林玉偉
部分內文來源:中央社

大同經營權之爭,公司派使出法律策略力保林郭文艷等董事席次,一舉剷除市場派勢力,卻引發外界爭議。投保中心今(6)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針對大同公司於6月30日召開的董監事改選,認定董座林郭文艷有阻礙股東權益等違法情事,決議通過對林郭文艷提起裁判解任訴訟。

投保中心指出,林郭文艷為維持經營權,不但在股東常會上刪票、阻礙投票,已嚴重侵害股東權益,且違反公司治理運作常規,導致大同公司遭處分變更教義方式,遭證交所列為全額交割股,同樣也損害投資大眾權益。

投保中心怒批,林郭文艷等人的行為,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客觀上已足使人認其難以繼續擔任董事職務,故決定依照今年修正的《投保法》第10條之1規定「違法董事經投保中心訴請裁判解任判決者,除不能擔任原公司董事外,且於訴訟確定後3年內亦無法擔任所有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董事。」對林郭文艷提起裁判解任訴訟。

關於大同經營權爭議,新上任經濟部長王美花今(6日)表示,經濟部可依公司法要求大同重新改選,不過目前先徵詢金管會等相關部會意見後,會在本週對大同申請董事變更登記一案,作出決議。

王美花今天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大同是上市公司,受到證券交易法規範,同時股務處理事務也有相對應的規範,因此經濟部密切和金管會合作,3日收到大同公司補正的股東會會議記錄後,也已函詢金管會對於本案的看法。

大同公司於6月30日舉行股東會,會中逕行在股東會刪除市場派過半股權的投票權,引發董事改選效力之爭。大同公司同日向經濟部提出申請董事變更,並趕在7月3日下班前,依經濟部要求補正缺少的股東會紀錄。經濟部已於3日下午函詢金管會,不過目前金管會尚未回覆。

投保中心今召開臨時董事會,認定林郭文艷阻礙大同股東權益,依投保法對其提起裁判解任訴訟。(圖:投保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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