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之亂」恐衍生法律爭議 投保中心下重手:將追究責任

by 黃 彥宏

文字撰稿:黃彥宏
主圖說明:東元電機外觀。東元提供

東元經營權之爭暫告一段落,但會長黃茂雄主導的「老黃派」卻沒放過長子黃育仁,持續收購小黃的三家公司,而投保中心終於忍不住出手攔阻。

投保中心25日突然發布一指語帶玄機的新聞稿,內容表示,要求上市櫃公司負責人應落實公司治理,確保股東權益。針對近期有上市櫃公司涉及「經營權爭奪」,屢發生董事會召集前未依期限提供相關資料,議事過程中,屏蔽部分董事使其不得發言等,召集及決議程序恐違反法令之情事,並各有以上市櫃公司自身或其轉投資公司資金,向對手發動公開收購及提高公開收購價格的行為,若有違法將追究民刑事責任。

投保中心雖然沒直接說出口,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矛頭絕對是指向東元。日前東元父子經營權之爭爆發的諸多爭議,包括東元公司派抨擊市場派的菱光在召開線上董事會時,不讓東元的法人代表發言;以及黃茂雄陣營結合達勝伍創投的保險業資金,私自欲用來收購菱光等事件。直到最近,老黃與小黃陣營,又扯到為了收購東友、菱光公司,在公開收購價格上競爭。

據透露,這份新聞稿,其實是金管會請投保中心發布的。知情人士分析,「投保中心都講了這麼重的話,後續東元公司派,如果還跳出來繼續公開收購小黃的3家公司(菱光、東友、光菱),不就代表公然與投保中心挑戰及對抗嗎?」

投保中心指出,上市櫃公司資金運用是否妥當,與股東權益有重大關係。而前述情事對所涉上市櫃公司營運是否確有助益、相關作為是否具必要性及合理性、公司負責人所為是否符合忠實義務及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是否遵循相關內控制度等,恐非無疑(不妥當)。

投保中心也籲請,上市櫃公司應落實公司治理,全體董監事應善盡受任人義務,以維護股東權益,如相關行為「涉有違法造成公司損害,公司負責人將須負擔相關之民、刑事法律責任」。

該人士分析,「黃邱體制」(黃茂雄、邱純枝為首的東元公司派)必須要好好三思,因為之前郭冠群的保險資金事件,以及創投私募基金的動盪,據傳已造成證期局和保險局之間的心結,所以金管會就用這個來「警告東元」。投保中心把話講得這麼明白,東元如果還聽不懂,恐怕就會「法庭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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