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潘千詩
圖片來源:資料照片
桃園市一名中醫診所的張姓主任,4年前請診所會計人妻喝「毒咖啡」,將她迷昏後載去摩鐵性侵。歷審痛批,張男犯後沒有悔意,還誤導檢警偵辦方向,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處1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書指出,50歲張男聘僱被害人擔任診所會計。2017年11月9日晚間10時許,診所結束營業後,張男請被害人喝冰咖啡,被害人喝完後不省人事,被張男載到汽車旅館性侵,完事後載她回家。
儘管過了3天,被害人仍精神恍惚,同事驚覺不對勁,關心之後研判事有蹊蹺帶她報警、驗傷,經警方查獲張男犯行。
一審、二審認為,張男迄今否認犯罪,還指示證人說謊,誤導檢警偵辦方向,也沒有跟被害人和解並賠償損害,將他判處10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民事部分,經被害人提出求償後,歷審認為,被害人遭侵犯精神受創嚴重,判張男須賠償129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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