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妻吵架就隨機殺人 暴怒殺人魔逃死竟是這原因

by 張 欽

文字撰稿:張欽
圖片:騎士遇害倒地,王男(圖左紅框處)冷漠走回車上。翻攝YOUTUBE

北市男子王秉華,前年3月13日在車上與妻子為了去哪裡吃晚餐吵架,王男暴怒後將車停在新北市新店區路邊,竟拿刀下車隨機朝前方臨停的機車騎士林男背部刺殺洩憤,林男應聲倒地並高喊救命,但王男卻冷血開車離去,林男因此失血過多不治死亡。一審台北地院認定王男泯滅人性、視人命為草芥,去年5月判他死刑,上訴後,高院認定王男符合自首要件,今改判他無期徒刑,可上訴。

二審判決指出,從王秉華出庭時的應訊內容可見,他行兇時有辨識能力,並沒有所稱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而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不得減刑,但是,王男殺人後在妻子苦勸下,將車停在路邊,由妻子拿其手機撥打110,王男則在電話中向警方自首,一審雖認王男是「因情勢所迫而不得不自首」,認為王男自首動機「不真誠」,因此判處死刑,但王男自首並留在路旁等候警察到場逮捕,確實讓警方迅速發覺犯罪事實,節省訴訟資源,符合自首規定,今改判無期徒刑。

王秉華仍在羈押中,但他拒絕出庭聽判。一審判決指出,王男(24歲)開車逃逸時,途中還打電話告知朋友:「…我剛剛殺了一個人」、「我跟我老婆吵架,剛剛去找了一個騎機車路人把他殺了」,王妻在車上不斷要求他報警遭拒,王妻後來用他的手機撥打110,王男接過電話向警察自首,接著打給母親說,「現在有一件很嚴重的事跟妳講,我剛剛隨機殺人」。

檢察官偵辦時,王男則承認,「當時往林男背部刺1刀,整把刀刺到底」、「知道這樣刺林男,他可能會死掉」,檢方依殺人罪將起訴後,王男竟向法官求情說自己有間歇性暴怒障礙症,容易暴怒衝動,請給他一個機會。死者林男(32歲)的父親則當庭請求法官判王男死刑,庭後還泣訴,「若讓他出來,不知下一個輪到誰被殺!」

一審認為,王秉華只因與妻子吵架暴怒,就無法控制情緒而隨機殺人,不能以其個性易怒就作為殺人減刑的藉口,且精神鑑定指王男當時並無喪失辨識行為能力,去年5月判他死刑,但二審雖認定他不能減刑,但符合自首要件,改判他無期徒刑,讓王男逃過死刑。至於民事部分,一審日前判王男須賠償林男家屬16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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