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記者:蔣永佑
犯下性侵殺害高姓女子並變態分屍、割下乳頭欲作成標本的「華山分屍案」兇手陳伯謙,刑事強制性交故意殺人部分,仍在高等法院更一審中;高女父母另向陳嫌提起民事求償,台北地院今罕見地一毛不少,判決陳嫌應如數賠償高女父母全部請求之金額,包括高額慰撫金加上殯葬費共1401萬6374元。
2018年5月間,陳伯謙在華山藝文特區「野居草堂」內教授弓道,同月31日下午高女在草堂內與陳嫌喝酒聊天後酒醉昏睡,隔日凌晨遭陳嫌性侵、勒斃,並殘忍分屍肢解成13塊。過程中,陳嫌極盡變態地試圖割下死者左側乳頭和外陰部製,以鹽巴、明礬覆蓋收藏夾鍊袋內欲作成標本。接著將屍塊分裝為7個垃圾袋,分次騎機車將屍袋載至陽明山周遭沿路棄屍。
殺人部分,陳伯謙一審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等罪判處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目前仍在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而陳嫌至今仍否認殺人,僅承認分屍和棄屍。今天的民事判賠部分,高女父親原求償659萬7561元,高女母親741萬8813元,由於該案實在太過慘忍、變態及令人痛心,北院法官最後決定對高女父母求償金額一毛不減,判決陳嫌應如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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