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徐乃麟豪宅開麻將賭場 兩女友人判半年定讞

by 要聞中心

文字撰稿:蔣永佑
主圖來源:翻攝「徐乃麟-乃至尊」臉書

知名主持人徐乃麟2016年間將他台北市內湖豪宅「米蘭苑」,租借給兩名女性友人楊強蓉、董子綺,兩女卻拿來開麻將賭場,經營44天共收取880萬元抽頭金,一、二審兩女均依圖利聚眾賭博罪被判各6月徒刑,高等法院並加判沒收兩女犯罪所得各440萬元,最高法院今駁回董女上訴,全案定讞。

楊強蓉、董子綺不僅「掛羊頭賣狗肉」,打著乃哥豪宅的招牌開麻將賭場,後期甚至爆發詐賭疑雲,因此登上媒體頭條版面,被懷疑是當年另名綜藝大哥胡瓜詐賭案2.0。楊女和董女鬧翻後,也各自對外放話指控對方,其中楊女堅稱徐乃麟對經營賭場知情。

全案審理期間,徐乃麟證稱,楊強蓉承租他的房子是經董子綺的引介,同時表示楊女承租房屋後,社區物管經理曾向他反映人員出入複雜,法官因此認定,楊及董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邀約多數人前往該處賭博。

徐乃麟兩名女性友人楊強蓉(左)、董子綺(右),一、二審兩女均依圖利聚眾賭博罪被判各 各6月徒刑定讞。(圖:翻攝畫面)

判決書指出,楊強蓉、董子綺自2016年5月18日至6月30日間,租用借徐乃麟內湖豪宅「米蘭苑」做為麻將賭博場所,每把1底2萬至10萬元、每台2千元至1萬元,再視輸贏結果向賭客抽取頭金。

一審期間,楊女推給董女,控訴董女才是賭場實際經營者,並緊咬徐乃麟也知情;董女則宣稱自己遭設計詐賭,否認犯罪。案件至二審時,楊女改為轉而認罪,希望輕判,但董女仍否認犯行,高等法院認定兩女犯罪事證明確,各判2女各6月徒刑,並依據賭客證詞認定犯罪所得共880萬元,判決各沒收兩女4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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