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pro-democracy activist and media tycoon Jimmy Lai, arrives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in Hong Kong, Thursday, Dec. 31, 2020. Hong Kong government prosecutors appeal against the bail granted to Lai. (AP Photo/Kin Cheung)

香港終審法院否決保釋 黎智英返家過年無望

by 胡 肇芳

(文/毅傳媒綜合報導;圖/美聯社)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及詐騙案,香港終審法院今(9日)針對律政司覆核黎智英獲准保釋上訴案做出裁決,律政司上訴成功,黎智英不得保釋,須在羈押下過年。黎的律師團表示,已決定再向高院重新申請保釋。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黎智英去年先後被控詐騙、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被拒絕保釋。去年12月獲高等法院批准,以港幣1000萬元現金等多項條件保釋。但主管香港法律行政部門的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認為《香港國安法》第42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不得准予保釋」。

終院法官認為,原審官在批准保釋時做了錯誤的分析,未能跟國安法的條文做妥善評估,裁定律政司勝訴,並撤銷黎較早前獲高院法官批出的申請。港媒報導,黎智英妻女聞判後相擁而泣,反倒是黎智英較為冷靜,離開法庭時還向庭內支持者揮手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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