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毅傳媒綜合報導;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今(24日)公布新增4例境外移入COVID-19確定病例(案944至947),分別自美國(3例)及馬來西亞(1例)入境。指揮中心也宣布,考量國際疫情、國內防疫量能,及商務經貿交流等需求,自今年3月1日零時起(啟程地時間),恢復非本國籍人士入境條件及桃園機場轉機作業。
指揮中心也訂出相關規定如下:非本國籍人士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入境:1、持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含外籍、港澳及大陸人士)均得入境。2、無居留證之外籍人士:除觀光、一般社會訪問以外,得向外交部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3、陸港澳人士:(1)中國大陸人士: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國人之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臺居留外來人口之陸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隨行團聚)、經教育部許可之學生、經衛福部許可之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2)港澳人士:持有居留證、人道考量及緊急協處(如奔喪、探視重病親屬等)、國人之港澳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經教育部許可之學生、經衛福部許可之國際醫療人員、專案許可。
除開放入境,指揮中心也開放桃園機場轉機,旅客須搭乘同一航空集團的營運航班,且限制轉機停留時間在8小時以內;轉機旅客機上座位區隔、下機後動線分流、飲食及購物等由專人全程監護下提供服務,如有航班延遲或旅客健康狀況異常情形,也都有擬妥應變計畫。
我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