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綱維掏空35.9億元 檢方怒斥判重刑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來源:資料畫面(中間男子為張綱維)

遠航去年底停飛,檢調懷疑董座張綱維涉嫌掏空遠航資產,張在今年4月間遭法院收押迄今。檢方認定張綱維掏空侵占遠航資產共35.9億元,遠航儼然是張的私人金庫,今(30)日依《證交法》等罪嫌起訴張綱維等10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同樣列為被告的遠航副董鄭晴文、財務處協理陳建州,雖然受張綱維指示來統籌遠航資金調度、財務會計業務等,但二人未從中謀取私利,在偵查中自白犯行,也配合查找遠航歷年來的帳冊及簽呈,建請法院對二人從輕量刑。

此外,檢方也查出前合庫董座廖燦昌(現為 第一金及一銀董座) 、副總經理黃伯川(現為土銀董座)、授信管理部協理陳世卿(現為合庫總經理)、台北分行協理林文理(現為總行協理)、台北分行授信部經辦人孫玉美、總行經辦人呂明昇、存款部門經辦劉佩璇,這7人逕自決議核貸給遠航21億元,嚴重影響金融秩序,但廖等人在犯案後矢口否認。

檢方指出,張綱維在以投資人身分參與遠航重整時,當時遠航帳面上有高達百億元的債務,但手上資金不足、母集團虧損的張綱維,拿美化過的財報進而向法院騙得重整裁定,卻將遠航充作其私人金庫,作為其樺福集團資金操作,在104年到105年間以「轉調樺壹款」名義逐步侵占遠航資金13.6億餘元。

檢方表示,張綱維當時因為民航飛安問題,因此美化遠航財報來躲避民航局稽查,不僅將其名下在淡水小坪頂的爛尾樓轉售給遠航,來充當向合庫貸款21億元的擔保品,還涉嫌捏造假債權,將貸款的21億元佯稱是替遠航重整的代墊款。

檢方痛批,張綱維當時手上資金不足,根本無力添購新飛機等設備,導致遠航僅能沿用8架老舊MD系列飛機,卻須共用14顆引擎, 該架機款的最高機齡達26年,有結構安全問題且故障率高,早被國際淘汰使用,全球僅有遠航作為主要機隊,嚴重影響飛航安全; 還曾傳出遠航飛機擦過中國邊界,中國民航局直接警告台灣民航局, 民航局屢屢警告張綱維添購新機,但張綱維卻向民航局吹牛可添購波音飛機,還向美國下單後反悔而遭美國法院判賠10億元台幣,顯然是置旅客權益安全於不顧。

今年3月30日,北檢約談張綱維到案後,因張涉反《證交法》、《民航法》等罪嫌重大,北檢以逃亡、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但北院一度裁定8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法院4月2日重裁張綱維收押禁見。

遠航全案涉及的金流、案情錯綜複雜,檢方今年5月間向北院聲請延押張綱維2個月,檢方歷經數月偵辦後,趕在羈押期限屆滿前起訴,並在今日下午移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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