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來源:翻攝臉書
知名的西門町老天祿滷味商標戰,由謝玉泉經營的武昌街「老天祿」,指控成都路「上海老天祿」長媳周映明侵權;案經智財法院歷審判決,均判決上海老天祿敗訴,最高法院今(23)日判決敗訴定讞,未來上海老天祿恐更名、換招牌,方得營業。
西門町兩家老天祿,兩間均開業70年,也是國內外的知名美食,分別為蔡毓根家族經營的成都路「上海老天祿」,及謝玉泉家族經營的武昌街「老天祿」,然因蔡家長媳周映明,以標榜上海老天祿等字樣的文宣來販售產品,進而引發訴訟。
謝玉泉提告,上海老天祿未有肉製品、滷味的商標權,且上海老天祿還放置武昌街老天祿店面外觀、包裝盒照片,顯然侵害老天祿的商標權;周映明則反駁,使用老天祿的文字來作為標語,是要表彰上海老天祿的技術、口味,且招牌上最醒目的是祿大食品的文字和其它圖案,屬於善意使用,沒有侵害商標權。
智財法院一審、二審判決認為,確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老天祿商標,且周映明舉證的上海老天祿商標,是先用於糕餅、糖果,未用於滷味商品,認定周侵害商標權,判決不得使用老天祿商標權,且須銷毀有用到該商標的宣傳品。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認定智財法院判決無違誤法令,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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