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不影響富邦金併日盛金 金管會:依法處理

by 黃 彥宏

文字撰稿:黃彥宏
攝影記者:陳睿緯

國內首樁金金併期限在即,富邦金(2881)併日盛金(5820)的公開收購最後期限在3月23日到期,此前取得日盛金超過50%股權,就算併購成功,但市場不斷傳出,日盛金大股東覺得13元的收購價太低,而結果究竟如何即將揭曉。對此,多名立委今(18)日向金管會提出質詢,包括中資問題、併購成立與否等疑慮。

民進黨籍立委吳秉叡表示,富邦金併日盛金一案,有關合意或敵意併購,以及中資持股問題,上個會期說會進行查證,卻不知道進度到哪?最糟的狀況就是,日盛金背後確實是中資,法律上應該如何處置?

對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回應,在去年11月、1月,有跟3個股東做「視訊」溝通,另外也特別要求相關董事、部會去了解案情,最近也有聯絡到2位加拿大籍的最終受益人,也會安排視訊。

至於中資的疑慮,黃天牧表示,若屬實會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像之前大同中資的例子,由證期局去開罰,富邦金併日盛金一案也是,發現是中資就裁罰,依比例原則也許是罰款、要求限期賣出等,但時間限期要看,不能影響到市價。吳秉叡追問,中資出售股權之後的錢,可以匯出台灣嗎?黃天牧則說,罰款的錢會扣掉,剩下的錢可以匯出,是依循陸委會的內部機制。

另外,吳秉叡點出,上述併購案是否成立的條件,沒有一定要日盛金「非中資」這個前提才能成立。對此,黃天牧也補充,沒錯、併購主要查「併購方」是否有中資,至於「被併購方」是否中資,則是依照上述兩岸條例去做處理。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吳秉叡對富邦金併日盛金一事,提出諸多質疑,包括中資的法律問題、成功併購後的實際整併問題等。圖:毅傳媒資料室

反而,吳秉叡表示,更擔心富邦金對日盛金的「非合意併購」成立,由於現行法律規定同一間金控底下不能有2間銀行,金管會要求說併購完成後,3年內完成整併,但日盛金、富邦金,內部許多業務重疊,整併後有些員工的工作業務被挑戰,若3年內無法達成怎麼辦?會讓整併時間再拉長?

黃天牧則回應,公開收購只是完成第一步,金管會後面也會用「實質審查」方式,確認是否能走下去,包括勞工權益的部分。而金控的規定確實是3年要整併,但銀行並沒有一定規定,而金管會審查的時候,就會去考慮,就算是合意併購也是有勞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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