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緩疫情對企業上市櫃掛牌衝擊,金管會16日表示,近2個月內將提出「IPO特別條款」,包括10月以後申請IPO的企業,可從半年報改為檢視近一期季報,以及重新檢討外國企業來台IPO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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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局長張振山16日上午接受電訪表示,依照現行規定,企業申請IPO(首次公開募股)時,要準備至少3年的財報,來檢視是否有發展潛力。
然而,興櫃的財報是半年報、年報,若是在今年10月要申請上櫃,就必須提供半年報,也就是今年1至6月的財報以供檢視,但上半年因為碰到疫情,導致許多科技業企業訂單減少,獲利數字不佳,IPO申請件恐被駁回。
因此,為減緩疫情對企業IPO掛牌的衝擊,張振山說,擬從檢視半年報或年報的規定,改為檢視近一期財報,也就是今年7至9月的財報,且10月後送件都企業都可豁免適用。
此外,為了強化企業籌資,金管會先前已提出多元上市方案及研擬在資本市場開創新板,張振山說,券商業者也有反映,希望放寬外國企業來台上市櫃相關規定,目前已請證交所、櫃買中心重新檢討相關規定較嚴苛的條件。
張振山說明,現行外國企業上市櫃條件之一是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稅前淨利必須達新台幣1.2億元及無累積虧損,但最近會找會計師、券商討論有無合適的替代方案,讓國外具有潛力的企業可來台IPO。
他最後也強調,無論科技股或F股(國外企業來台上市股票)IPO規定,或甚至是SPO(現金增資)的規定,最快會在近2個月內就會擬定出最終的變通方案。
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櫃買中心今年設定的IPO家數合計為52家,金管會證期局統計,截至目前為止,IPO掛牌共有9家、審查中有5家,合計共14家。(新聞來源:中央社/圖:蔡暉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