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燃6週年》【鬥法篇1】假扣押攻防―新北市前法制局長黃怡騰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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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系列文章經《萬海陳家政法商現形記―八仙塵燃五週年紀實》作者同意轉載

圖片:黃怡騰。《毅傳媒》資料室。

發生在新北市的八仙塵燃案,讓新北市政府展開了一場危機總動員,不過漫長的訴訟過程,對被害人而言,著實是又是另一種層次的傷害。當時負責處理八仙塵燃案的前任法制局長黃怡騰,也是從消基會出身, 為了和八仙樂園的業者鬥法,也為了替被害人撐起保護傘,新北市政府展開了一場危機總動員。而這場鬥智又鬥法的戰役一路打到現在,始終還看不到終止的曙光….

現任消基會祕書長吳榮達律師,是目前八仙塵燃案民事求償受害者的主要代表律師,早前的消基會祕書長黃怡騰,是前任新北市法制局長,代表市府提供法律協助給受害者,同時也明確指出八仙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就是有法律上的責任。

事故發生第一時間,黃怡騰立即投入處理,當時的市長朱立倫取消原行程趕赴現場,副市長侯友宜亦受命全面投入救災。曾是健康幼稚園火燒車事件受害家屬的侯友宜立即成立應變指揮中心,近 500 位傷者,分別送到二十多家醫院,當時與衛福部共同整合醫院調度資源,市府人員二十四小時輪班,協助受害者所需相關服務。

黃怡騰說,法制局也破天荒地結合法扶基金會、消基會、義務律師,在後送醫院設點提供法律聯合諮詢服務,於北、中、南巡迴進行權益保障宣導與說明,並且鼓勵被害人及家屬協助立案成立「台灣 627 八仙塵爆公安事件受害者保護協會」。

義務醫師很快地組成小組,依據專業判斷條件,從燒傷面積、身心發展影響、關節、顏面影響綜合傷情,建立評分基準, 再依精神受害與家庭狀況,計算分配善款的點值,提供了非常大的協助。

善款委員會納入提供異議機制,可以重新確認,重新整合意見再確認,而這只是提供協助的第一步。

在緊急救治的下一個階段,受傷者會有一些併發症,開始影響生活所需,點值計算方式又有增加項目和調整,不斷集思廣益,尋求妥善、合理、公平的處理方式,將善款送到被害者或家屬手上。

善款幾乎是沒有爭議的,除了萬海陳家運用其掌控的企業及基金會所捐出的1億5千萬元「善款」例外。

黃怡騰說,萬海陳家擁有八仙樂園,他們也是塵燃發生地點的場地出租商、營運者,曾有人質疑不應該接受他們的「捐款」, 萬海陳家人應該提出的是賠償款項而非捐贈,所以這些「捐款」應當列為爭議款項,合理做法應該是退回;也有人稱,如果退回去,不知對方是否會再拿出來賠償受害者,如此管理善款者將有違善良管理者的角色。

「一鳥在手勝過二鳥在林,新北市政府一開始就將善款專 戶提出,另外成立專戶,只有與萬海陳家相關的企業、基金會捐的三筆錢,先列為不確定的爭議款。」黃怡騰表示。但萬海卻在八仙塵燃屆滿一年時,委由律師追討捐出的 5 千萬,在當時引起社會譁然。萬海對此則表示,萬海是上市公司,需要會計師財務簽證,被列為會計簽註保留事項,質疑新北市政府到底收還是不收,有收就應該給收據。

後來新北市開出收據,讓萬海列為年度財報上的捐款金額流向憑據,將這三筆留到最後再處理。

直到2019年3月由死傷家屬、捐款團體、醫學界、參與復健的陽光基金會、消基會,以及歌星Selina(任家萱)前夫張承 中,以火災受害者家屬及公證人士、醫院聯盟等代表,所組成的善款委員會會議,追加分發給傷亡受害者。至 4 月底,萬海捐款剩下 100 多萬元。

當時另一個問題是,萬海陳家所經營的企業發生這麼大的事故,理論上應該要負社會責任。具二十年律師經驗、消基會祕書長經歷的黃怡騰,開始著手進行必要的假扣押法律程序,如果成功,可以讓受害者更為安心和更有保障。

就此,雙方開啟漫長法律戰火。陳家派出極具實務經驗的王牌律師應戰,主要包括由前檢察總長陳聰明擔任榮譽所長的明永聯合法律事務所,出面安排其女婿絲漢德律師、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和台北地方法院法官的曾益盛律師,以及曾任台北地院法官、同時也是現任萬海董事的林政憲律師,每位均具深厚的實務經驗。

新北市法制局除同仁參與外,也請來義務律師協助,很快地寫好並遞出假扣押聲請狀,希望法院能夠速審速裁。但是案件在聲請核准後,法院要求市政府先說明損失和出具當事人委託書。法制局必須找到 400 多位當事人的委託和交付委託書,回頭並立即印製說明書,透過所有行政系統,向被害者及家屬一一說明,終於在事件後三到五天,於很短的時間內準備好提出。

接著又面臨原告要提供擔保的難題。黃怡騰向法院請求最低擔保和市政府出具擔保書的方式來執行,當時法院裁示,原告必須提供十分之一的擔保金,以及擔保書後,即可執行。

經民政局詢問,由某一個宗教團體同意,指定捐款250萬元作為法律訴訟金額,先代為一部分傷者提出假扣押,之後再改由市府提供擔保書,當時也還不確定能否由市政府提供擔保。

在連續數日疾走奔波後,陳家委任律師又提出,市政府所提供的擔保不合法定權限,因而一再提出抗告。雙方一直攻防到最高法院,被最高法院認定,新北市政府沒有法律授權,不可以提供擔保書。

原本用擔保書的方式來處理,後來卻面臨破局窘境。如果請求數十億元,原告也就是受害者要負擔的擔保金將高達數億元! 要如何應變處理,讓市政府著急不已。

這道難以跨越的法律關卡,正好遇上立法院修正《法律扶助法》,人民遇到特別災難,法扶基金會經董事會通過,可不必經過資(財)力審查,就能擴大服務範圍。那次修法有如一場及時雨,法扶基金會可以由分會出具保證書,就可以代替擔保金。

由於有此案例,政府不能提供保證書不盡合理,觸動後來立法院接著修正《災害防救法》,當人民在災區受害,經政府認定被告有假扣押的必要時,可以用政府作為當事人,出具保證書提起假扣押,或是經法院裁定免擔保。

「這個案子真的是冥冥之中有很多因緣,將國家相關法制充沛起來。」後來法制局以換保方式,順利執行假扣押,假扣押完成且成功,陳家所提抗告均予駁回結案,新北市是以當事人代表名義進行,為所有受害者撐起這個保護傘。

當時事件發生,萬方矚目,各界震動,黃怡騰事後才知道, 發動假扣押時,地方法院也善意提醒內部,如果收件,一定要速審速裁,一旦裁定,要即刻通知,不要延誤時效。司法系統的確發生應有的功能,至於雙方的激烈攻防,他認為,這部分就要讓司法去沉澱。

五年過去,法律戰火未歇,除了假扣押,另一波法律戰為刑事攻防。這個案子除了主辦人呂忠吉已判刑確定入獄,法制局也接受當事人委託,協助委託義務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對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提起刑事告訴。

至於司法訴訟過程中,陳家不斷抗告,是否有違企業社會責任一事,黃怡騰認為,他倒是沒有感受到對方是不是沒有誠意, 因為事後對方捐款表達關心,成立信託基金,參考善款委員會運用捐款方式,獨立辦理慰助和補助,也是事實,至於做得夠不夠則要看外界各自感受。

曾有無助的家屬詢問,是否要接受陳家的信託捐款,接受了,是否表示與他們和解,對將來打官司會有疑慮。黃怡騰解釋,既然是獨立的信託基金,對方也聲明與未來判決無關,就屬於一種無償贈與,除非有出具聲明,未來官司不得再行計較,如此可以增加補償額度支應。

當時社會各界響應,愛心源源不絕,有人捐出電費補助、免費計程車接送、工讀優先僱用,成為集中有效資源和分配的正面案例。雖然共有 499 名民眾傷亡,但是有效起訴代表僅有 435 人, 等於有 60 多人或家屬未納入,其中有的受傷較輕,有的自行處理,有的不想參與,婉謝協助或毫無回應。

在刑事責任續查的過程中,檢方曾經建議是否由檢察官邀請當事人,改走「修復式司法」途徑加速程序。新北市政府法制局人員表示,原本有 200 多位受害者向法扶表達願意進行,因委員會能量有限,先從死者 15 位先談,不過許多家屬參加幾次會議後,一直等不到雙方一同開會,已無心再持續下去。被告部分, 陳慧穎及另一被告林玉芬雖然很積極參加,陳柏廷卻始終不願意參加。

但有些家屬提到金錢賠償時,陳慧穎表示八仙本體已沒有金錢賠償的能力,公司沒了沒錢賠,受害家屬無法接受此一說詞。回首多年來的努力,黃怡騰特別感謝法扶基金會、消基會、

市府同仁與局內同仁,以及社會局、衛生局等各處局大力提供協助,侯友宜也一直持續關心和被害者與家屬互動,未來新北市所提供律師的法律諮詢與關懷服務不會終止。

只是漫漫司法之路,仍然看不到盡頭。

編按:黃怡騰已於109年3月15日辭任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長,另於109年11月1日,接任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第20屆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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