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入獄半年又因誣告罪判5年半定讞 張淑晶繼續吃牢飯

by 張 欽

文字撰稿:張欽
圖片:毅傳媒圖片庫

製造假租約欺瞞法院點交人員,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8月定讞,去年10月入獄的惡房東張淑晶,服刑半年還沒出獄,她另於2014年以不實廣告租屋,房客發現被騙要退租,卻惡意控告數十名房客侵占、毀損等罪名,反因誣告吃上官司,最高法院今駁回張女上訴,維持高院日前依14個誣告罪合併判張女5年6月,全案定讞,張女目前仍在獄中,將繼續在獄中吃牢飯。

這起案件是被害大學生、單親媽媽等租客組成的自救會,指控被房東張淑晶(53歲)坑殺,判決指出,張淑晶於2014年間刊登租屋廣告稱全新裝潢、家電,在新北市新莊區、中和區、板橋區、永和區等地出租多間房屋,但屋況卻與廣告不符,租客看屋、簽約時,張女還刻意遲到裝忙,就是不讓房客詳細查看屋況及不公平的租約內容,如房客不接她電話要罰錢,電視機、吹風機及冰箱等家電要另外收租,甚至還要垃圾清理費。

房客承租入住後發現被騙要退租時,張淑晶就故意不點交,控告房客侵占鑰匙、毀損家具等,檢方偵查時還作偽證,並誣指房客的家人是連帶保證人,簽約時都在場。法院審理時,張女仍堅持否認誣告房客,是租客串連陷害她,強調只是單純投資套房,還怪房客沒按時繳租押金,甚至可憐地向法官求情說,要照顧年邁父母,請法官判她無罪。

高院日前維持一審判決,認定14組承租人及親友並無任何詐欺、偽造文書、毀損、侵占等行為,張淑晶也明知房客親友並非連帶保證人,卻自2014年起誣告50多名房客及親友,調查期間還作偽證、變造租約內容給檢察官當證物,因此依14個誣告罪合併判張女5年6月,最高法院今駁回張女上訴,全案定讞。

此外,張淑晶還有另起被78名被害人指控誣告案部分沒定讞,她被控自2013年起,與房客簽約後偷加「提前解約須付4個月租金」等坑殺條款,藉此提告向房客索賠押金、違約金,高院去年已依誣告等罪重判張女9年8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60萬5千元部分已定讞,剩下的8年6月還在最高法院審理中。

張淑晶目前正在服刑的偽造文書案,是她於2014年間與合夥人黃鐸承租新北市一棟透天厝,簽約前2人跟房東說要當辦公室,承租後卻改建成多間套房出租,房東得知後怒告返還房屋勝訴確定,但法院執行時,她與黃男找人頭裝房客並偽造租約,蒙騙法院執行人員致無法點交,高院去年依偽造文書罪判張、黃各8月、7月徒刑定讞,張女去年10月入獄服刑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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