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圖片來源:陳水扁臉書
立法院會昨(26)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曾犯洗錢防制法終身不得參選,等於判高雄市前議員陳致中政治死刑。前總統陳水扁日前「死諫」民進黨,今天再轟民進黨政府粗暴,不顧憲政法理,與人情義理。
「公職人員選舉舉罷免法」第26條新增排黑條款,曾犯「黑金槍毒」、國安三法、反滲透法等,有罪判決確定含緩刑,或「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均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陳水扁今早透過媒體群組發出聲明,批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為了執行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參選總統的政治需要,罔顧違背罪刑法定、權力分立、無罪推定、及比例原則,顯有違憲重大爭議,仍然決定開民主倒車,讓參政權唯一死罪的「二條一」大復活,硬推選罷法修正案照院版表決通過。
陳水扁說面對不顧憲政法理、人情義理的粗暴政府,「死諫」將是哀莫大於心死的無奈吶喊。陳水扁重申,凱達格蘭基金會18週年晚會,就是他人生最後一次的感恩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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