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案延燒 7名法官移送監院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攝影記者:陳睿緯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前委員長石木欽,遭爆出與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鐘不當往來,監察院通過彈劾石木欽後,深入調查後從翁的27本筆記本裡,發現有超過百名的司法官涉入與翁、石等人的不當宴飲、餽贈;司法院、法務部歷經近半年行政調查,調查結果今(18)日同步出爐,並也在今日將結果交給監院。

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在政風處長沈明倫、發言人張永宏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林輝煌指出,本此涉案法官有20名,違失行為的判斷標準,以有無買股牟利,或是翁茂鍾相關案件承審人,涉案相關人員無購買翁公司股票的行為,但其違失行為認定,只要與翁茂鍾有不當接觸「1次」、受贈物品,就堪屬違失行為情節重大。

林輝煌也說,法定公務員可收受3000元以下的饋贈,但法官必須以更高的標準來要求,因此法官不能主張用《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來約束,未來將召開人審會來撤銷相關6名法官的一等司法獎章,並追繳獎勵金,並研議修正《法官法》來增加「剝奪及減少退休給與」之懲戒處分種類,並延長懲戒處分為「無期限」,未來懲戒法庭也會加入參審員制度,一審加入2名參審員,於職業法官3人來組成合議庭。

司法院公布涉案法官懲處結果如下:

  1. 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林奇福 情節重大移付懲戒、移送監院
  2. 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顏南全 情節重大移付懲戒、移送監院
  3. 前臺南地院法官蘇義洲 情節重大移付懲戒、移送監院
  4. 前最高院法官兼庭長吳雄銘 情節重大移付懲戒、移送監院
  5. 前臺南高分院法官曾平杉 情節重大移付懲戒、移送監院
  6. 前臺南高分院法官陳義仲 情節重大移付懲戒、移送監院
  7. 前臺南高分院法官兼庭長林金村 情節重大移付懲戒、移送監院
  8. 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 移送行政懲處、職務監督
  9. 最高法院優遇庭長兼庭長謝家鶴 移送行政懲處、職務監督
  10. 前最高院法官兼庭長花滿堂 移送行政懲處 、職務監督
  11. 前臺南高分院法官黃崑宗 移送行政懲處 、職務監督
  12. 前臺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 移送行政懲處 、職務監督
  13. 前高院法官兼庭長尤豐彥 移送行政懲處 、職務監督
  14. 司法院優遇大法官蔡清遊 移送行政懲處 、職務監督
  15. 前最高院法官劉介民 移送行政懲處 、職務監督
  16.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金圍 移送行政懲處 、職務監督
  17. 前最高院法官兼庭長洪昌宏 移送行政懲處 、職務監督
  18. 南院法官朱中和 移送行政懲處 、職務監督
  19. 北高行法官鄭小康 移送行政懲處 、職務監督
  20. 最高院法官兼庭長 陳世淙 移送行政懲處 、職務監督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因與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有密集不當往來,也因此讓多名收受翁招待的司法官曝光。(圖:毅傳媒資料室)

而涉案名單不乏現任法官,如最高院刑一庭長陳世淙、懲戒法院法官洪佳濱、北高行法官陳金圍。過去陳世淙也因其調任庭長的適法性引發爭議,他有愛好賞玩古董,而有不積極從事審判的問題,而陳世淙也是承審太陽花學運佔領行政院的法官,陳金圍則是承審國民黨案的法官;此外, 陳世淙、洪佳濱、陳金圍退休在期,引發外界「避風頭」的抨擊,也因為翁茂鍾一案時效甚為久遠,其餘退休法官的退休金均無法追回。

其中一名退休法官胡景彬,目前轉任律師,曾捲入中港大飯店的民事訴訟,卻「賣案」給當事人索賄,前後金額高達3億元,也因涉貪而入監服刑, 3年前聲請假釋獲准。胡景彬在法界因私生活聞名,也因其妻妾成群,而被戲稱為「吸奶法官」,如今又因捲入石木欽案,昔日爭議再度登上新聞版面。

全案起源於,2019年8月間臺北地檢署偵辦石木欽涉關說案,雖然全案無刑事不法,但必須經過行政調查,於是由最高檢察署將全案移送司法院調查,石木欽遭約談後火速請辭,而北檢也從翁宅中起出27本記載招待、收禮的人事時地物,也讓這起司法醜聞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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