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潘千詩
圖:丁允恭 毅傳媒資料室 陳睿緯攝
因桃色風暴辭去總統府發言人一職的丁允恭,今年7月14日上午8時許在高雄前鎮區撞傷一名機車女騎士,他酒測值為0.23毫克,被涉犯公共危險罪函送。高雄地檢署認為,丁允恭是前晚睡前飲用高粱,隔天上班時不慎發生碰撞,傷者受輕傷但沒提告,且丁允恭意識清楚,通過「測試觀察記錄表」測試,據此認定他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今(6)日予以不起訴。
檢警調查,丁允恭駕車行經高雄復興三路與成功路口時,一名同車道的女機車騎士疑為了閃避右邊機車,稍微偏左,結果與丁的車頭擦撞倒地。警方獲報後對丁允恭酒測,酒測值為0.23,依公共危險罪函送,同時開出9萬元罰單。
丁允恭坦承,車禍前一晚確實有喝酒,當時是綠燈直行,進入復興四路時就看到劉女倒下,馬上下車報警。
檢察官根據警方製作的酒駕觀察紀錄表,丁允恭沒有駕駛行為異常、判斷力、操控力欠佳等情形,在直線、平衡動作、同心圓環狀帶內畫圓測試都合格,沒有酒後語無倫次、呆滯木僵、咆哮等脫序行為,認定他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
檢方認為,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多,即使丁於駕駛過程中有疏失,但與是否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並無必然關聯,依職權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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