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世華理專挪用客戶款項 金管會重罰1200萬

by 胡 肇芳

金管會表示,國泰世華銀行有名理專,4年間挪用客戶新台幣1732萬元,銀行內控有疏失,今天開罰1200萬元,停止板橋分行部分業務1個月;累計今年已開罰6件理專弊案、罰鍰達7200萬元,創歷史新高。

對於遭到金管會裁罰,國泰世華銀行強調,是在進行理專例行性調動時,主動察覺有異,並啟動調查,調查後也第一時間通報主管機關,並聯繫可能受影響客戶,妥善保障客戶相關權益;除依法追究涉案理專,也會積極強化內控措施,杜絕類似情事再次發生。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今年4月,有名客戶向國泰世華詢問帳戶內容,受理行員察覺有異,進而通報、全行清查,才發現這件長達4年1個月的理專弊案,並於5月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

林志吉說明,違規的板橋分行洪姓理專,2016年3月至2020年3月間,利用客戶提供的網銀密碼,或在客戶使用手機網銀時,取得信任代客戶操作,趁機在客戶不知情狀態下,申請基金贖回,設定挪用客戶資金,如保險解約金、基金贖回款等。

林志吉表示,為避免客戶發現,洪姓理專會不定期以臨櫃或ATM轉帳方式,將部分現金以利息名義存回客戶帳戶,並偽造不實的匯款備註說明,如基金配發利息等,讓客戶誤以為一切正常。

在銀行責任方面,林志吉說,國泰世華銀行針對理專,雖有設有相關內控規範,但並未落實,導致無法即時發現異常,舉例來說,板橋分行一度在2018年10月自行查核時,發現洪姓理專有異常行為,但未進一步全面查証,以致錯過發現舞弊機會,並發現銀行相關內控制度不足,仍須強化。

因此,金管會今天宣布,對國泰世華銀行開罰1200萬元,停止板橋分行受理新客戶辦理保險代理業務及金錢信託業務各1個月,也要求銀行增加作業風險資本計提,並追究懲處相關經理人及職員責任。

今年以來,金管會共開罰6件重大理專弊案,遭影響客戶數達61戶、涉案金額3.36億元,累計罰鍰金額已達7200萬元,創下歷史新高;其中玉山銀行遭罰兩次,一次遭罰2000萬元,一次1200萬元,永豐銀行、彰化銀行、台新銀行及國泰世華銀行則均遭罰1200萬元。(文:中央社/圖:余春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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