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說明:律師張志全受華新麗華股東委託按鈴控告,陳思明攝
東元經營權之爭越演越烈,不斷向外開闢新戰場,有華新麗華股東質疑,華新麗華董事長焦佑倫去年與東元結盟來牽制寶佳集團,卻趁著2間公司換股時,大舉買進東元股票,今(13)日赴台北地檢署控告焦佑倫涉犯《證交法》等罪。
東元股東昨日才控告東元董座邱純枝等人,去年與華新麗華換股的基準比例異常,造成東元蒙受數億元損失,憤而提告《證交法》特別背信、非常規交易等罪;未料,今日換成華新麗華股東質疑,華新麗華董座焦佑倫大舉買進東元股票涉犯內線交易罪,這番訴訟車輪戰,顯然是要給東元公司派一個措手不及。
而華新麗華任姓股東控稱,焦佑倫涉嫌在東元與華新麗華去年間商議股份交換策略合作事項時,利用與投資大眾資訊不對等,憑藉因職務上知悉的重大消息,而藉華新麗華的公司名義,大量買進東元股票。
任姓股東也控訴,華新麗華去年的年報資訊,針對有關洽請原主辦承銷商就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收購或分割事項,對發行人財務、業務及股東權益影響所出具的評估意見,顯然與去年年報完成時間點不符,涉嫌財務文件不實登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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