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說明:前萬海航運總裁陳清治,毅傳媒資料照
前萬海航運總裁陳清治遭控偽造借貸契約,以自前台灣小姐厲馥華手中奪得不動產開發經營權,另被追加起訴背信罪。台北地院今(4)日就陳清治遭訴背信罪視訊開庭,陳不但否認犯罪,還嗆檢察官「根本不知道在起訴什麼東西」!
起訴指出,陳清治與厲馥華2015年間在香港共同設立「盛祿公司」(PGC HK),約定兩人各自持股,但陳片面撰寫盛祿與他名下的「怡春公司」借貸契約,脅迫厲簽名,更違法召開董事會、股東會,虛增怡春假債權來轉認盛祿股份以稀釋厲股權,最後為了奪走經營權,還隱匿低報盛祿子公司的土地與實際持股。
去年僅起訴陳偽造文書罪,今年公訴檢察官認定,陳、厲兩人為合夥關係,因其行為讓厲權益受損,因此追加起訴陳背信罪。
而法官劉宇霖今日就爭點整理、證據能力作調查時,未料陳清治對於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不但嗆罵「全部否認啊!」,還質疑檢察官「根本不知道在起訴什麼東西!我根本沒有犯罪,沒有東西給他(檢察官)起訴!」
而陳清治被法官問及「是否有千萬借貸合約?」「是否隱匿1200萬英鎊土地?」「當時申報PGC子公司的持股價格是多少?」陳不但裝傻,還請法官再重講一次,讓法官為之氣結,屢屢在法庭上「深呼吸」才不會動怒。
陳清治也反擊指厲馥華的每一條控訴都是在說謊,當時盛祿公司董事會並沒有委任厲經營公司,而是委任厲經營上海、香港子公司,然因公司當時要開發英國土地項目,總金額高達1億英鎊,厲一時拿不出錢來,卻堅持要開賣預售屋,「沒有開發哪來的房子賣人?這不是在騙人嗎?」所以他才借錢給厲。
而對於隱匿虛報的控訴,陳清治也向法官供稱,當時向香港破產庭聲請破產時,還是厲馥華先聲請,他才接著聲請破產,而且每一項借貸合約、每一筆土地都是公開透明的,公司資料上都查得到,「土地鑑價才960萬英鎊,我還是出價最高的人!」至於持股價格,因為英國土地未進行交易,並不曉得實際數字。
不過,法官詢問檢辯雙方有無其他舉證需要時,陳清治的辯護律師高晟剛指出,因為陳在英國法院對厲馥華的民事賠償訴訟,一審勝訴,之後會將判決原文、譯文作為證據呈報。似乎陳清治陣營的訴訟策略,是想拉回到對他有利的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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