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來源:毅傳媒資料室
遠航董事長張綱維涉掏空遠航公司36億元,依違反《證交法》等罪遭訴,羈押期限將於本月30日屆滿,臺北地院日前提訊張到庭,張在庭上泣訴,因為母親癌末,希望以3500萬元交保,來陪母親走過最後一段路;北院今(28)日裁定張綱維延押2月,張被羈押禁見9個月多來,仍然無法獲得自由身。
張綱維在今年7月涉掏空遭起訴後,法院認為張有逃亡之虞,且有脫產事實,裁定羈押;今年10月間首次羈押期屆滿前,法官考量張母病情惡化,張綱維必須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且因張不爭執起訴證據的證據能力,部分認罪,裁定8000萬元現金、2000萬元人保,共1億元交保,然因張覓保無著,遭羈押迄今。
法官在第2次羈押期限屆滿前,今年12月間也提訊張綱維到庭調查,張綱維在庭上聲淚俱下,宣稱為了遠航散盡家財,手上剩下的8.5億元都已借出去,也已經償還給員工欠薪和消費者退票近3億元。
張的律師劉煌基說,張綱維已與遠航和解,他名下的不動產已拍定10億元,目前拍賣中的物件,經過鑑價後有17億元,足以清償銀行及執行署欠款,北院民事執行處預計明年2月20日赴遠航強制執行,張綱維本人也須出面善後,也非常願意配合所有替代羈押的處分,希望法官同意張以350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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