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爆判賠 法院認定八仙樂園需連帶賠償再添一例

by 要聞中心

文字撰稿:蔣永佑

五年前八仙塵爆造成499 人死傷不幸,經被害人陸續提告求償,當初出租場地供玩色創意及瑞博國際負責人呂文忠主辦「彩色派對」的八仙樂園,始終抗辯自己不需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今士林地院又有兩件塵爆求償宣判,但兩件判決中法官認為八仙樂園有責任者各占一半,顯示八仙閃過前10 起求償案後,究竟其應不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在承審法官心中仍無定見。

士林地院承審八仙塵爆被害人民事求償案,至今已宣判共15件,前10件八仙都成功逃過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備受爭議。不過去年12月4日第11起判決,士院首度認定八仙也需負責,今天宣判的兩件,則為八仙再添一例敗績。

今天宣判的兩件,分別為被害人王怡蓁及吳庭維向呂忠吉、噴灑粉末的沈浩然,以及呂名下玩色創意、瑞博國際和八仙樂園求償。其中士院判決呂男及其公司應賠償王女632 萬3277 元、王女父母各100萬精神慰撫金,共832萬3277元,但八仙免賠;吳男則獲賠586萬2563元,另加玩色50萬、瑞博50萬、八仙100萬元的懲罰性賠償,共786萬2563元。

2016年間由呂忠吉主辦的八仙樂園「彩色派對」,因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84人受傷。刑事部分,呂忠吉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2019年已入獄服刑;民事部分,經被害人陸續提告或委託消基會代理團體訴訟,現有435人向八仙吉呂忠吉求償99億餘元。目前八仙塵爆個別被害人求償,呂忠吉已累計賠償1.39億元,八仙樂園則需連帶賠償超過1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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