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之亂8000元和解想撤回?警方可以這樣做

by 謝 幸恩

文字撰稿:謝幸恩
主圖說明:松山警分局外觀。柯俊彥攝

北市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4月時發生四海幫成員闖入毀損,全案僅幫派成員徐權依毀損公物罪起訴。台北地院今(19)日首次開庭,因電腦螢幕遭毀損的值班台警員蕭育宏,已在庭前與徐權達成8000元與一台電腦螢幕的調解條件。

未料因引發輿論抨擊,松山警分局趕緊跳出來澄清「沒和解」,卻被法院打臉,指蕭員與徐權的確達成和解,並已作成調解筆錄,儼然是把警方的臉打得「啪啪作響」。

究竟警方就這起調解,能否有挽回的餘地呢?法界人士分析,依照《民事訴訟法》416條規定,調解經當事人合意而成立,調解成立者,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之效力,倘若警方認為調解無效或想撤銷,也須雙方其中一名當事人提起。

該名人士也說,假設當事人其中一方,認為調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者,當事人得向原法院提起民事「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之訴。

松山警分局這番舉動,也被部分法官譏為「要重修刑法」,非告訴人的警分局不停出來放話,但達成調解的人非警局高層,而是一名基層警員,如果不要和解的話,何不事前就先套好招?也不會鬧得大家雞飛狗跳,「是來亂的嗎?」

因為法官庭末諭知全案候核辦,若警方「有意」、「希望」,由蕭員來提出撤銷與徐權的合意調解,也必須在合議庭評議前提出聲請,若接下來法院同意改為簡易處刑判決,恐怕要翻盤就難上加難了。

看更多
超扯!松山之亂黑幫僅賠8千+螢幕 警方點頭OK原因曝光
【獨家】楊源明將啟動史上最大北市官警輪調 原因竟是柯P一句話

⇩⇩⇩按讚訂閱看更多⇩⇩⇩

我有話要說

相關報導

網站使用cookies來改善使用者體驗, 如果您接受則視同接受我們的隱私權政策。 接受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