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張欽
照片來源:毅傳媒圖片資料庫
東元集團旗下的聯昌電子(2431)前董座黃育仁,被控2018年涉假交易造成公司損失約1.5億元,檢調昨搜索約談黃育仁,晚間移送北檢漏夜複訊後,檢察官午夜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諭令黃育仁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東元集團於去年7月間爆發父子爭奪經營權風波,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就發動聯昌電子控告前董座黃育仁製作虛假服務合約,掏空公司1.5億元。
聯昌電子委任的律師黃聖棻,日前代表聯昌電子到北檢按鈴控告黃育仁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及特別背信罪,他當時受訪說,黃育仁於2011年至2021年3月間任職聯昌董事長期間,涉嫌藉由簽署疑似虛假的服務合約、佣金合約,將超過1.5億元的款項匯入特定帳戶,卻查不到任何具體交易及履約事實的資料。
黃聖棻當天遞狀後,黃育仁得知挨告,隨即趕抵北檢受訪澄清,聯昌主要客戶來自韓國,與韓國廠商簽訂代理、銷售及業務推廣合約均數年以上,沒有任何掏空、背信等情形,更沒有一毛錢進入自己個人的口袋,若有不法,為何在東元經營權紛爭爆發後才提告?完全是「子虛烏有的不實指控」。
檢調查出,2018年間,黃育仁等人涉嫌不實交易致聯昌公司受損害,涉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嫌,昨前往黃男住居所等2處地點執行搜索,並約談黃育仁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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