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撰稿:呂品逸
照片來源:資料畫面
海巡署本月初在查緝走私時,查到新北市一艘漁船企圖載運私菸,但署內情資控管似乎出了問題,竟發生「1船3吃」的詭異情形,署內的3個單位分別在5天內各自上船查緝,海巡署對外宣稱是走私漁船「太會藏」,但有海巡基層人員抱怨,會發生這樣的情形全因各單位在搶績效,而知情人士也透露,一切源頭都指向海巡署偵防分署長黃民芳高壓領導風格。
海巡署第二岸巡隊在本月12日查緝走私時,於新北市深澳籍漁船「昇慶利」號上找到211箱私菸;但兩天後,同屬海巡署的宜蘭查緝隊再度登船查找,又發現了48箱私菸;然而事情還沒結束,16日天海巡署台北查緝隊又登船,再找到31箱,明明是一船私菸卻要分3次才查得完,很難說是有效率。
據了解,海巡署一直以來都有績效制度,但以往不同單位都樂於合作、共享情資,如果順利破案,參與的單位再按情資比重、參與案件程度來分攤績效分數,雖然難免有單位會「蹭分數」,但大多時候單位間都本著「有福同享」的概念一起合作破案,但自現任海巡署偵防分署長黃民芳上任後,這樣的「合作默契」卻不復見。
知情人士透露,黃民芳上任後採高壓管理模式,不但自訂績效標準,許多基層不時就被警告要以調隊、調職處分,此外更規定若不同單位合作辦案,只有主辦的單位有績效分數,才會發生「1船3吃」的離譜情形,因為儘管搜出的私菸再少,只要自己是「主辦單位」,多少就能拿到績效分數,總比提供情資卻淪為協辦單位來得強。
有海巡基層也抱怨,海巡署本有既定的績效考評制度,而且已行之有年,黃民芳近期打著「改革」口號,公告要建立一套偵防分署的考評制度,兩套標準讓基層無所跟本適從,逼得許多單位只能不斷的「搶績效」、浪費查緝資源與人力。
然而,發生離譜的「1船3吃」事件,無論其原因是制度上的缺失、亦或是海巡人員的查艙技巧不足,在在都顯示了海巡署的內控可能出現了問題,究竟海委會能容忍轄下單位多久?這問題恐怕得看主委李仲威的耐心有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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